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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7)

2019-06-13 14:53栏目:新闻

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经过一年多运行,平台房源挂牌量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截至1月31日,纳入平台管理房源已达20.3万套(间),租赁房源网上签约3.16万套(间)。

2017年9月29日,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标志着杭州成为全国住房租赁市场培育的“先行者”。平台运用大数据监管与开放式服务并举的方式,打造了一个具有实人认证、全方位核验、一站式服务、评价系统、信用体系、网上支付、多通道在线签约七大亮点的平台。平台功能先进、亮点突出,实现了供应主体、租赁合同网签、评价信用体系租赁环节的全覆盖;长租公寓、开发企业自持房源、中介居间代理房源、个人出租房源的全纳入;企业、人员、房源、评价、信用等信息的全共享,有效解决了租赁市场中房源信息不实、租赁关系不稳定等问题。

据了解,截至1月31日,在平台开户的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合计233家,其中租赁企业128家,经纪机构105家,纳入平台管理房源20.3万套(间),租赁房源网上签约3.16万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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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34个自持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备案

截至1月中旬,杭州自推行租赁试点工作以来累计已有34个自持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备案,可用于租赁的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58.14万平方米,房源6711套。

自去年7月中旬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的通知》以来,我局认真落实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监管工作。按照《通知》有关规定,重点加强自持商品房项目“房屋备案”和“租赁备案”两个环节的把控,对市区范围内涉及自持比例商品房项目在首次申请预售许可前进行自持房屋用途、面积、位置、建设进度等方面的信息核验,确保自持房屋足额建设,按期开工、竣工和交付,并全部用于公开对外租赁。





















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

(杭政办【2017】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特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满足基本保障,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引导居民转变住房消费观念,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