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9)
(二)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组织监管评审。从有关单位挑选业务骨干、聘请科研院所专家和养老机构业务骨干组成项目建设监管评审团队,加强对项目规划方案的审定,开展项目建设督导,实施项目建设评估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过关,符合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采取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项目运营情况及社会效益进行评估。
附件:100个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任务分配计划表
附件
100个城市街道综合养老
服务中心项目任务分配计划表
关于对20万名妇女进行免费
“两癌”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为民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省20万名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和农村妇女进行免费“两癌”检查。
二、实施范围
采取自愿原则,对全省20万名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和未参加过2018—2020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所有接受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资金安排
妇女“两癌”检查费用为120元/人,按照省市县5∶2∶3的比例分担。省级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1200万元。
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县(市、区)妇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市县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医院,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下达任务数。市县制定具体方案,细化任务。
(二)项目实施阶段(3—10月)。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建立检查资料。检查内容包括:
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薄层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HPV(人乳头瘤病毒)检测、细胞学DNA检测。
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评估检查阶段(11—12月)。完善项目基础资料,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放调查问卷,评估实施效果,上报有关报告。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省政府妇儿工委
配合单位:省妇联、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
实施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省政府妇儿工委总牵头负责,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省妇联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和检查计划,协调乡镇、社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并动员初筛阳性对象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确诊。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建立转诊机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确定接诊机构、初筛机构,对筛查阳性对象进行进一步确诊。省财政厅负责省级补助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工作。民政系统负责提供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名单,由妇联提供至检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