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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2019-04-04 22:22栏目:房产

  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稳住“三农”基本盘,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对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做好全省“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实现2020年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

  一、坚持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一)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9年,完成13.02万贫困人口脱贫, 128个贫困村销号、5个省级贫困县摘帽任务。2020年,对临时性返贫人口进行扶持,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防止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加强脱贫监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全省建档立卡“普查”,排查“应纳未纳”和脱贫不稳固人口。组织督查巡查,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实施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精准问责问效。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县(市)党政正职相对稳定。组织开展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用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成果,推动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二)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政策支持力度。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特色产业扶贫、生态扶贫、金融扶贫、社会帮扶、干部人才等政策措施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深入开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动、服务和受益全覆盖。2020年前,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C级危房发现一个解决一个,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创新生态扶贫模式,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加大金融扶贫力度,进一步丰富金融政策,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创新扶贫金融产品。积极开展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个人从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拓宽帮扶资源,优化扶贫格局。

  (三)统筹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发展长效扶贫产业,推动建立扶贫产业与贫困人口有效联结机制,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实施产业精准脱贫项目库动态更新,充分发挥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加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措施,优化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与服务,筑牢卫生服务网底,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依托技工院校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出台《辽宁省促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实施方案》《辽宁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业扶贫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等,着力解决“一兜了之”和部分贫困人口等靠要问题。选优配强扶贫干部,加强一线精准帮扶力量,充分发挥选派到乡村工作干部作用,加大工作支持力度。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作为巡视巡察工作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加强警示教育,集中曝光虚报冒领、贪占挪用和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四)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坚持和推广脱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路子。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总结脱贫攻坚的实践创造和伟大精神。及早谋划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20年完成后的工作思路。

  二、夯实农业基础,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