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委团队点评11条金融改革措施:立规三重点(3)
应当指出的是,《措施》还提出了将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
三、明确标准化票据和标准化债权规则,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措施》第六条和第七条分别提出将发布《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和《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二者均是资管新规的相关配套文件,标准化票据是资管新规下的创新工具,标与非标的划分则是资管新规对于资管产品基础资产分类的重要定义文件。
《措施》第六条提出将发布《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通过标准化票据创新中小企业融资工具,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2020年2月14日,人民银行发布了《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明确了标准化票据的定义和业务规范,标准化票据属于资管新规界定的标准化资产、且不属于信贷资产,后续资管产品将可以投资于标准化票据。票据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工具之一,标准化票据的创设将有助于各类资管产品和非银金融机构投资票据资产,完善票据定价机制,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措施》指出,“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发挥债券市场投资定价能力,减少监管套利,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
关于标准化票据的研究,请见我们此前发布的报告《厘清“标与非标”和“信贷属性”争议—人民银行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简评》[4]《标准化票据如何定价》[5]。
《措施》第七条提出将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明确标与非标的认定规则,并对存量“非非标”给予过渡期安排,更好服务实体经济。2019年10月12日,人民银行发布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6],对于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定义进一步明确,并将银登中心、北金所等“非非标”资产明确纳入“非标”范畴。由于资管新规过渡期内上述“非非标”资产的分类未明确,金融机构的“非非标”业务暂停或部分产品仍持有存量资产,上述规则发布后,将有助于金融机构对于存量资产按要求妥善处置,并对于不符合新规的资管产品进行整改,同时也有助于使用非标融资的企业进行后续的融资安排。《措施》指出,“落实资管新规要求,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建立非标转标的认定机制,并对存量“非非标”资产给予过渡期安排,稳步推进资管业务转型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关于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相关研究,请见我们此前发布的报告《动态认定“标与非标”—人民银行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规则简评》[7]。
四、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强化投资者保护
除上述措施外,《措施》还推出了扩大金融扩大,强化投资者保护的改革措施。
《措施》第八条涉及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包括发布《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完善熊猫债信息披露要求和发行规则。熊猫债是指境外和多边金融机构等在我国发行的人民币债券。这一举措有利于扩大人民币的境内外使用,有利于强化上海人民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从第九条到第十一条,都是关于强化投资者保护的问题。信用评级和会计师事务所是信息披露过程中的重要中介机构。二者的共同导向都是通过放松行业进入来强化竞争,同时规范监管。
《措施》第十一条涉及打击金融违法行为、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将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严格对违法的机构、个人、中介进行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