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发展规划发布(16)
保障体育课课时,倡导“阳光锻炼一小时”。完善体育课程设置,开发新颖多样的体育活动形式,普及实施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积极推动户外运动课堂,开展篮球、排球、冲浪、足球、徒步等特色化户外课程。支持开展竹竿舞、武术、射弩、陀螺等传统民族体育入校园活动,传承海南省优秀民族体育活动和文化。全面实施“健康阳光、好学上进、勤劳诚信、文明朴实”的海南学生特色印记工程和“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建设,深化体育发展理念,全面激发学生体育运动活力。
(二)常态化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活动。
各市县要积极组建文明旅游志愿者服务总队,并在重点体育旅游景区(点)、交通枢纽等区域常设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站(亭)。完善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管理机制,搭建海南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平台。
第六章 实施保障
第三十一条 政策保障
支持和保障重大体育旅游项目用地、用林、用海需求,严格执行《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切实做好体育旅游项目用地规划与《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
研究制定促进海南省体育俱乐部发展的相关政策,在设施建设、活动组织、行政审批以及与旅游业、文化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税费优惠相关政策,创新海南体育发展新模式,提升海南体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拓宽体育旅游消费空间。
鼓励出台体育旅游惠民便民政策。在设施建设、门票价格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为群众和游客提供良好的体育旅游环境,共享体育旅游建设成果。
第三十二条 体制机制保障
发挥海南旅游与文化体育高度融合的制度优势,健全体育旅游管理机构设置,积极履行职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简化体育旅游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支持推进各市县健全旅游文化市场综合管理执法体系,打击各种体育旅游经营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高效监管海南省体育旅游市场。
发挥社会行业的组织管理作用,探索制度创新,做大做强做实体育总会,用市场化手段,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筹办、组织多种形式的体育旅游活动,如体育赛事活动、大众体育活动和公共体育服务等。
第三十三条 人才保障
将体育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海南省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体育旅游领军、创意、经营管理、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海南省高等院校与国内外知名体育旅游院校、体育旅游企业合作,开展体育旅游产教融合等试点示范工程,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实施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吸引海外从事水上运动、沙滩运动、高尔夫旅游等与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相适应的各类优秀专业人才。持续吸纳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体育旅游企业等行业精英,进一步完善海南省体育旅游专家智库。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球体育旅游人才招聘制度和管理制度。允许体育旅游高端人才在海南省兼职,创新“候鸟型”体育旅游人才的登记、选用机制,提升海南省体育旅游人才资源配置效能。提高国外高端体育旅游人才落户海南的审批效率,制定并完善就业、生活、住房、子女教育等人才服务和保障政策。
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注重对相关行政部门的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促使体育旅游企业培训常态化。探索建立适合海南省体育专业技能培训和认证系统,优化体育旅游专业人员的结构和数量。
第三十四条 资金保障
支持海南省重大体育旅游项目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共同支持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完善对各类免费、低费提供公共服务体育场馆的补贴制度。
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体育旅游企业的信贷投放,增加适合中小微体育旅游企业特点的信贷品种。鼓励企业采取多渠道融资方式,在体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上,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体育旅游保险机制。探索对培育创新性、示范性体育旅游项目实施奖补政策。
第三十五条 设施保障
推进省级体育中心、全民健身运动中心、体育公园、休闲驿站等体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体育旅游设施配套服务体系。逐步扩大体育场馆的开放程度,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体育生活圈,推动体育场馆等设施共享共用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