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纵览(10)
2018年3月26日,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发改检处�z2018�{59号)显示,北京爱慕服饰东城第二销售分公司因销售文胸2款不标明价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四十二条,被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以1000元的罚款。
2018年8月10日,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人社劳监罚字�z2018�{00147号)显示,北京爱慕服饰因收取员工押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4000元的罚款。
2019年12月30日,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一税简罚[2019]6040682号)显示,弘华之锦因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未按期申报印花税,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处以1000元的罚款。
2020年3月30日,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四税简罚[2020]2845号)显示,爱慕股份因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未按期申报印花税,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处以1000元的罚款。
员工人数连续一年及一期下滑
报告期各期末,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在册员工总数分别为9774人、10622人、10546人和9756人。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较期初该公司员工人数分别增长848人、-76人、-790人。
截至2020年6月30日,按员工专业结构分类,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及行政人员、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分别为6468人、632人、2150人和506人。
截至2020年6月30日,按员工受教育程度分类,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硕士及以上、本科学历、专科学历、专科以下员工人数分别为106人、989人、1289人和7372人。
截至2020年6月30日,按员工年龄构成分类,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30岁及以下、31-40岁、41-50岁和51岁以上员工人数分别为2014人、4957人、2550人、235人。
截至2020年6月30日,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为302人,占比3.10%;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员为1174人,占比12.03%。
爱慕股份称,少量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包括:(1)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员工或海外员工,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部分员工为新入职员工等,尚在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3)部分与公司签署劳务合同的临时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4)公司部分生产人员为农业户口,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年分红4.32亿元
2018年至2020年,爱慕股份每年分红一次,分红金额分别为2.16亿元、1.80亿元和3600万元,累计分红金额4.32亿元。
2018年6月5日,爱慕股份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按照每股0.6元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共分红2.16亿元。该次股利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019年6月25日,爱慕股份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按照每股0.5元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共分红1.80亿元。该次股利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0年6月2日,爱慕股份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按照每股0.1元进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共分红3600万元。该次股利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