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是有分量的

南宁一男子全款买二手房 过完户发现房子仍在租(2)

2019-05-22 14:07栏目:房产

南宁一男子全款买二手房 过完户发现房子仍在租期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07:29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覃鸿图  

租客:已交租金,租期满后会搬走

曾先生表示,他多次找到中介联系原房主,中介也给原房主发了催告函,但原房主迟迟不交房。原房主曾表示会把超过交房时间后的租金给他,可一直都不实行。

5月21日上午10时30分许,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新和平商住楼C栋4单元楼下。曾先生朝房子望着说,“每次来,都只能在门口看看。我想断水断电,强行清空房子,又怕跟租客起冲突”。

记者上楼后发现房门关着,敲门也没人应。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租客梁先生。得知记者采访意图后,他说,租房合同是在原房主卖房前签的,租期是2年,今年8月8日才到期,而且一次性缴清租金,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之前,他也和中介表示,因房子是租来当仓库放货物的,搬走需给一定的时间过度。后来,已找到其他地方打算搬走,中介又表示新房主已在外租房子住,可等到租赁期满后再搬。至于原房主与新房主之间的纠纷,需要他们自己解决。

中介:解决问题还是得找到原房主

曾先生认为,购房合同已明确交房时不带租约。原房主却迟迟不愿意交房,继续把房子出租,中介方在提供居间服务时,没有按合同和原房主协调好,也有一定责任。

记者就此事致电优居房产中介门店经理朱先生,他表示,都是按流程走的。而且,过了交房期限后,中介方也多次和卖家谢某联系,并发催告函,但卖家一直不肯按合同约定办事,后来打电话也没人接,其中一个电话还停机了。联系不上卖家,中介方也没办法。

朱先生说,为了保证买家及时收到房子,他还让买家预留了2万元交房保证金。原房主违约拒绝交房,也给了买家建议。鉴于目前的情况,如果买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中介方会及时提供相应证据,配合买家起诉。

上一页   下一页  
第 [1] [2]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