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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坐滑梯:2017年净利下降76% 员工数3年少(4)

2019-10-15 14:32栏目:财经

“二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是对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张,为客户不断增长的订单而进行规模化扩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嘉美包装在招股书中如是表述此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员工人数一年一降

2015年末至2018年6月末,嘉美包装员工人数一年一降,分别为3311人、3227人、2922人和2611人。

2018年6月末相比2015年,三年时间里,该公司员工人数减少700人。

不过,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却较稳定。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直接人工成本的金额依次为10997.52万元、11269.45万元、10782.99万元、5623.37万元。

其中,2016年员工较2015年减少84人,直接人工成本反增加271.93万元。

嘉美包装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公司表示由于生产技术较为成熟,各项成本占比基本保持稳定。直接材料、制造费用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测算,直接人工以项目投产后需要投入的生产人员、技术人员为基础,基于年均工资水平进行测算。

报告期内多次被处罚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嘉美包装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多次因违法相关法律法规被消防大队、税务局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015年1月7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嘉美包装子公司孝感华冠饮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公(消)行罚决字[2015]0002号),认定孝感华冠饮料厂房使用可燃材料彩钢板做隔断,孝感华冠不及时处理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给予5100元罚款。

2015年10月8日,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向嘉美包装子公司佛山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顺国税罚告[2015]143号),认定佛山嘉美因保管不善,丢失192份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52130,号码为12140804-12140995,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10000元的罚款。

2016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滁州海关向嘉美包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滁关违字[2016]2号),认定公司未经海关许可擅自抵押8台进口减免税设备(包括6台涂布机、1 台三色UV油墨金属彩印线、1台六色UV油墨金属彩印线货物价值为36844,302.44 元),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十项规定的擅自抵押海关监管货物的行为。鉴于设备为公司自用并用于原定用途,且设备所有权归公司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公司科处罚款38万元(货物价值1.03%)的减轻处罚。

2016年11月7日,蒲江县环境保护局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蒲环罚字[2016]110701 号),认定嘉美包装子公司成都华元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生产厂房系租用蜡笔小新(四川)有限公司2号厂房,公司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4年8月开始擅自开工建设,于2014年12月完成主要设施设备建设安装工作,于2015年3月开始进行生产,因生产产品品种发生变化,于2016年4月新建一调酸车间,并于同月购买和安装调酸设施设备,于2016年7月完成设施设备建设安装工作,由于调试期间设备故障原因目前对部分设备进行了返厂维修,一直未使用。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规定。

IPO前突击豪派红利3.74亿

据长江商报报道,IPO前夕突击大额分红也是嘉美包装备受质疑之处。

招股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嘉美包装年年实施现金分红。具体为,2015年11月,嘉美包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红利300万元。2016年1月8日、1月29日,先后派发红利200万元、500万元,合计为700万元。而到了2017年2月8日,公司分红开始大方起来,一次性派发红利3000万元。不仅如此,仅过半年,公司又令人惊诧地豪派红利3.74亿元,这一年所派发的红利合计高达4.04亿元,是前两年40.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