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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鼓励 专家提醒其中风险

2019-08-19 13:42栏目:财经

  中国网财经8月19日讯(记者杨滨宇)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相关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提升企业复合型价值,扩大融资额度,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

  从以上通知中不难看出,国家将知识产权的价值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真正将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加速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创新型创业企业快速发展,成熟企业转型升级,这显然可以促进科技创新驱动社会生产力发展。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从事了22年发明专利审批工作的资深知识产权专家何春晖对记者表示,在对此政策欢欣鼓舞的同时,更需要积极应对和处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问题。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通俗地讲知识产权是人的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正因为知识产权看不见摸不着,所以它具有很多不确定性。

  首先,技术创新和专利是什么关系呢?何春晖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比如房地产开发商盖了一个小区,他需要拿到小区的产权证才能卖小区里面的房子,技术创新就如同开发商盖房子,这些盖好的房子就是技术成果,这个技术成果需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申请的专利经过专利局审批授予专利权后才能成为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新主体才能拥有这项创新技术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那么问题来了,比如说小区里面有20栋楼,开发商因为种种原因只拿到了10栋楼的产权,其它10栋楼怎么办,是不是其他人可以进去白住?很有可能。

  但实际情况中,创新技术和专利往往是不能划等号的,这里面的原因很多,比如上面这个例子,专利保护没有全部覆盖创新技术的方方面面,没有被专利保护到的地方就容易被竞争对手钻空子,拿来白用。当然,有的创业公司的创始人说,专利保护是一方面,还有大部分创新技术都存在我的脑子里面了,这在知识产权保护里面叫商业秘密的保护。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里面,专利和商业秘密的比例很重要,如果核心技术都在创始人脑袋里,没有固化在公司里面,这就是知识产权的风险。

  何春晖提出,专利质押融资中主要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价,一是要看专利保护是否覆盖了创新技术的方方面面;二是要看创新技术是不是存在专利侵权的风险;三是要看专利权是不是稳定,会不会被无效掉;四是要看创新技术和产品在哪些国家和地区做了专利布局。

  我们经常会在企业最醒目的地方看到一面亮晶晶的“专利墙”,这些漂亮的专利墙上贴着一排排专利授权证书,有发明授权证书,有实用新型授权证书,也有外观设计授权证书,还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我们把创新技术在产品、材料、控制系统、制备工艺、生产设备和技术延伸以及应用比喻成一个足球场,那么这些一排排的专利证书能够覆盖到这个足球场那么大的范围吗?事实上,很多情况下是不能的,因为这些专利的质量不高,每一件专利或许只能保护足球场上的一棵草,这一棵一棵分散不匀的草让出了很多地方给竞争者,也就意味着竞争者会抢去你一部分的市场份额。这也是知识产权风险。

  何春晖提出,专利保护如同下棋,在下棋之前需要知己知彼,尤其是作为我国以跟随型研发为主的大多数企业来说,是在国际原创性发明创造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关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的优化创新,是在人家已经布满棋子的棋盘里面布自己的棋子,更应该提前做好知识产权风险分析。而现实中,大多数专利都是在不了解棋盘的情况下产生的,这就很容易发生侵权的风险。

  一旦发生专利侵权纠纷,被告一方往往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提起宣告涉案专利的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质量比较差的专利一般经不起这个考验,专利权很容易被无效掉。被宣告专利权无效意味着该专利自始不存在。这又是一个知识产权风险。

  专利保护是有地域性的,也就是说在中国获得专利授权的创新技术和产品并不意味着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也受到了专利保护。企业如果要走出去,那么你的技术和产品要去哪里,你就要去哪里申请专利。我们注意到,或许是科研经费紧张,大学科研院所,有一些很有产业化前途的科技成果仅仅申请了中国专利,当专利公开以后,有的海外研究机构或者企业沿着这些专利披露的技术路线继续研发,并在美国、欧洲、日本等主要工业国家和地区乃至中国进行系统性的专利布局,遏制国内研究机构的研发空间以及市场空间,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这又是一个知识产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