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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有害健康监管主体不够明确 立法监管势在必行

2019-08-07 13:23栏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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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烟有害健康监管主体不够明确

  立法监管电子烟势在必行

  近日,国家卫健委规划司司长毛群安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电子烟的危害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目前国家卫健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烟监管的研究,计划通过立法的方式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据毛群安介绍,研究发现,电子烟产生的气溶胶含有许多有毒有害物质,电子烟中的各种添加剂成分也存在健康风险。另外,许多电子烟产品所含的尼古丁浓度标识模糊,容易导致使用者吸食过量,电子烟的器具还存在电池爆炸、烟液渗透、高温烫伤等安全风险。

  近年来,电子烟销售量不断增长,但很多人对于其危害尚未有明确认识。应该如何强化对电子烟的监管?《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根本不是戒烟产品

  销售存在虚假宣传

  已经有5年吸烟史的徐承(化名)在意识到吸烟的危害性之后打算戒烟,他从网上了解到电子烟有戒烟效果,于是,3个月前他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支电子烟。

  尽管徐承发现电子烟可以选择不同口味的烟油,但还是特地挑了一支卖点为焦油含量低的电子烟,并且3个月以来一直尝试去适应电子烟的口感和呼吸方式。

  徐承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适应了一段时间电子烟之后,他感觉电子烟的安全性和戒烟效果并不如预期,现在他又继续吸传统卷烟,今后,两种吸烟方式都会尝试。

  《法制日报》记者在多个网络平台输入“电子烟”进行搜索后发现,不少电子烟产品以“戒烟神器”“不含尼古丁”“轻松戒烟”“健康吸烟”为广告词。

  北京协和医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教授、全球控烟研究所中国分中心主任杨功焕认为,戒烟产品应该是采用喷雾或者吸入方式严格控制尼古丁吸入、随着时间逐步减量的机制,而电子烟不具备这个机制,因此电子烟并不能起到戒烟的作用。

  “很多商家在推销电子烟的时候往往将戒烟作用作为广告重点,但电子烟不是戒烟产品,只是一种补充尼古丁的产品,和戒烟产品完全不是一回事。”杨功焕说。

  杨功焕认为,电子烟是一种新型的烟草制品,因为没有燃烧过程,所以没有传统卷烟烟丝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就产品本身来说,比传统卷烟的危害要小一些,但不能说电子烟没有危害。电子烟甚至可能会刺激吸烟者吸入更多的尼古丁量,不仅不能戒烟,而且会使尼古丁成瘾更严重。

  “尼古丁最主要的药理作用是让人的大脑产生兴奋,很多人吸烟就是追求这种兴奋和快感。如果电子烟使用者尼古丁成瘾更严重以后,就有可能回到吸传统卷烟。即使不再吸传统卷烟,继续吸电子烟,吸入过多尼古丁也会造成心脏传导阻滞。”杨功焕说。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最近受理了一起关于电子烟的消费纠纷案件。一名消费者称购买的电子烟使用效果并不像商家所宣传的那样,这名消费者认为受到欺骗而提起了民事诉讼。

  “目前控烟运动已经深入人心,如果把电子烟包装为戒烟产品,让更多人在市面上接触这种产品,甚至让这种产品在市面上泛滥,也会和卷烟一样产生较大危害。”杨功焕说,“电子烟还可能会给不吸烟的青少年带来危害。一些青少年一旦吸电子烟上瘾,很可能以后就会吸食传统卷烟,电子烟不实宣传所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

   种类繁多含添加剂

  不应通过网络销售

  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电子烟使用率处于较低水平,但与2015年相比,接受调查的人群中,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曾经使用过电子烟的比例和现在使用电子烟的比例均有提高。其中,现在使用电子烟的比例增加近一倍;年轻人使用电子烟比例相对较高,15岁至24岁年龄组最高。

  北京白领赵琴(化名)并没有烟瘾,吸烟对她来说只是心情不好时释放自我的一种方式。她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如果使用电子烟,她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清新口味,如橙子味、柠檬味、薄荷味等。

  “以前吸食卷烟,吸了多少根自己心里有数,一包烟有时候好几个月都没吸完。改吸电子烟之后,虽然因为工作忙也很少抽烟,但每次抽烟都不会太注意控制量。”赵琴说。

  据赵琴描述,当吸食电子烟的量已经到达传统卷烟一根的量时,她自己很难感觉到,一般要根据眩晕程度来判断什么时候该停止吸电子烟。

  杨功焕认为,这种情况就是因为电子烟产品不规范造成的。每个人体质差别很大,不能用眩晕和不眩晕这个标准去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