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是有分量的

谈民企话法治 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治论坛在温举行(4)

2019-07-04 03:58栏目:健康

民营企业在社会转型期面临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指与个体素质无关或关系不大,而与转型期社会的规范体系、管理制度和文化观念有关的风险。中央通过发布政策文件、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和领导人讲话等方式不断强调非公经济在基本经济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反复要求加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构建法治化最佳营商环境,这些都是为了消除民营企业的系统性风险。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准确把握非法经营罪等经济犯罪的构成要件以防止刑罚权滥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刑事犯罪虽然意味着是最强禁止,但对犯罪行为也分公诉、自诉,实质上也存在精准把握的问题。第二,行政违法虽然意味着较强禁止,但从最高法对合同法的解释看,行政规范也分管理性强制规范和效力性强制规范,违反强制规范的行为仍然有区分有效、无效的必要,若违反的只是管理性强制规范,则在民事上仍然有效;刑法规定,没收个人财产,如其家属需其抚养和赡养,则需为其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犯罪人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其所负正当债务,因此,刑事司法不可滥用扣押冻结等刑事强制措施。第三,软禁止意味着意思自治,即使发生纠纷亦是不告不理,但实践中过去经常把缺德看成违法,把违法看成犯罪。

对于民营企业家而言,不仅要改变观念,懂政治、知法律、讲诚信,还要在企业管理上更加重视刑事风险管理,在决策过程中提早寻求刑事律师的法律服务。对于刑事司法而言,一是在法理上,要更重视法律原则和国家政策对法律规则理解、适用的指引作用,行使好司法裁量权。二是在实体法上,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依法从宽。三是在程序法上,要依法实行宽缓的强制措施、严格的证明标准和民主的诉讼程序。

构建多元化法治保护格局

□温州市检察院检察长 程曙明

谈民企话法治 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治论坛在温举行

当前,民营企业在市场环境、企业融资、转型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在市场环境方面,存在随意设置市场准入条件、助企惠企政策不落实等行政性障碍,存在行业协会价格联盟、违规设置行业标准等经济性障碍,以及围标串标、恶势力扰乱市场秩序等市场机制性障碍;在企业融资方面,存在因企业和银行互有过错引发贷款欺诈类犯罪、民间融资需求和金融风险防范难平衡等问题;在转型发展方面,存在知识产权、企业管理、企业涉税等风险。

这几年,温州检察机关突出“精准”要求,推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系列工作。我们出台实施服务“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20条意见等系列文件,开展围绕服务“两区”建设、串通投标、涉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监督,做好刑民交叉银企争端问题化解,审慎办理涉“套路贷”“恶意逃废债”虚假诉讼监督及重大涉企案件,搭建涉企矛盾调处、纾困解难助企、涉侨企业服务等平台,打造精准监督、精准服务“两个精准”品牌。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还被浙江省检察院确定为非公经济检察教学(研究)基地,被温州市委确定为“两个健康”先行实践基地。

为推动“两个健康”建设,建议构建多元化法治保护格局。一是法治保护参与主体要多元化,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凝聚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司法机关、工商联、学界等合力;二是法治保护内容要多元化,要覆盖全类别、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要覆盖全过程、贯穿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要覆盖全地域、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三是法治保护措施要多元化,检察机关要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引导企业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