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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新区培育新动能 重磅推出“产业促进政策(2)

2019-10-30 13:04栏目:房产

  第二部分是鼓励科技企业到高新区发展,引进增量,除给予重点项目用地用房和区域经济贡献的支持外,还给予专业园区、招商中介等服务机构奖补。例如,经认定的初创科技企业可享受“0235”房租减免政策;对于楼宇和专业园区,根据区域经济贡献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第三部分是支持多元主体参与高新区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包括重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科技金融、媒体等主体。例如,对于新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运营补贴。

  第四部分是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涉及企业海外并购、外资企业资金到位、外资研发中心设立、中外合作园建设运营等方面支持。例如,对于产业运营商等在高新区投资建设中外合作园给予场地、固投、运营经费等多方面支持。

  第五部分是支持人才及人才服务机构发展,涉及人才直接奖补、用人单位奖补、校地联合办学、校企联合人才培养等方面支持。例如,对于重点高校等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设立交叉学科专业和学院等,给予办公场地、固定资产投资和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办学经费支持。

  纵观国内外高新产业园区的发展竞争,抢抓机遇、唯快不破是主旋律。沈阳高新区“产业促进政策20条”系统性、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在支持方式上灵活多样,具有系统性、覆盖面、易操作性等特点,既适应新形势下全面推动创新发展的新要求,又形成了以下五个方面的突破:

  沈阳高新区是东北第一个构建“1+N”政策体系的高新区,在全国也能处于领先地位;

  沈阳高新区政策体系是东北最全面的促进产业发展政策,涵盖存量企业提升、招商引资、创新创业生态营造、国际化促进和人才集聚等5个方面61项支持条款;

  沈阳高新区政策是东北最方便使用的政策,各类主体只需一个政策文本就可了解、指导申报沈阳高新区所有政策,此项政策在全国也具有一定的领先性;

  沈阳高新区政策条款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与时俱进、与全国最前沿的做法基本接轨,领先于东北其他高新区。例如,助力产业共同体探索的大企业平台化支持、瞪羚独角兽企业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场景开发支持等条款。

  “1+N”政策体系,在立足沈阳高新区“7+8”个部门以及高新区主要领导分管的行政区4个部门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略有突破,此举旨在确保政策易落地、能执行,突破主要为确保政策的前瞻性,实现政策对工作的引领,由政策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兼顾领先性与可执行性全面支持创新型企业成为核心支柱

  “20条政策接‘地气’,对我们企业发展有全方位的支持。在政策的鼓励下,我们企业将勇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快高新科技研发速度,力争在2021年实现科创板上市。”沈阳拓荆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丽杰表示。

  “20条政策鼓励我们全面探索‘京沈对接’新机制,拓展新平台,我们将依托北京中关村朝阳园全球化、特色化、专业化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源,引入更多的北京前沿科技公司、世界500强的科技型企业落户在沈阳高新区。”沈阳双创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娜说。

  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作用,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沈阳高新区“产业促进政策20条”旨在凝聚起更为强大、更为持久的科技创新力量。

  “本政策有效期5年。在政策执行初期,我们将每年安排4—5亿元资金用于政策兑现,目前政策的实施细则和兑现流程已制定完成,在线申报平台也将在近期实现。”沈阳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赵戈表示。

  号角吹响,扬帆远航。在“产业促进政策20条”推进下,沈阳高新区重点支持高新区各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平台化大企业三类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成为各产业的核心支持。力争到2015年,高新科技企业突破1000家,高成长企业突破500家,平台化大企业突破50家。

  找准定位、保持定力。“产业促进政策20条”落地之时,便采取了有诺必践、取信企业,稳步疾蹄、扩大影响的推进路径,在不断完善先行先试政策体系的同时,不盲目“求高、求全”,让喊出去的政策都能够兑现,与沈阳高新区各部门工作职能吻合,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够落地执行,在操作上兼顾了领先性与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