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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主注意 本人名下车牌号码即将许可互换(2)

2019-07-06 05:11栏目:房产

  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合同、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目前已在本市工商银行朝阳支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开办登记服务站,办理本系统的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业务;本市的20家“4S店”也能够为本部门销售的机动车直接办理抵押、解除抵押业务,不再需要群众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务,免于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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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

  本人名下车辆号牌号码可互换。在本市登记的同一号牌种类、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两辆非营运机动车可以互换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两辆车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辆标准照片和号牌到市车管所、车管分所办理。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对已办理互换业务的号牌号码,如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的,自办理互换业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保留原号牌号码延期至两年。2019年6月1日后原车注销或转移登记后,保留原号牌号码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2019年6月1日前,启用原号牌号码时限已超过一年但申请时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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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牌核发等业务“4S店代办”

  本市368家4S店可以在新车销售后现场办理机动车临时号牌业务,不需要再到车管所或车管站现场申领临时号牌。

  同时,上述368家4S店中的90家4S店还可以代为办理本店销售的国产免检小微型客车注册登记业务,代为办理免检汽车、摩托车的检验标志、抵押和解抵押业务、驾驶证期满换证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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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

  在本市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车管所与本市税务机关联网核查购置税电子信息,不再需要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对于5月31日(含)以前已经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机动车所有人,仍可持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通讯员:沈宇辉、贾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