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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卷土重来 年化利率最高达199%

2019-08-07 03:14栏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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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6年5月开始的1年半时间里,原银监会、教育部等部委不断针对校园贷出台文件,监管态度不可谓不严厉。“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

  然而,校园贷却屡禁不止,甚至还“创新”出了更多的高利息收取方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闪银、拍拍贷、及贷等平台在国家取缔校园贷之后,仍悄悄从事该业务。在记者测试的平台中,仍从事校园贷的占比超过42%。其中,闪银平台向学生发放高利贷年化利率高达199.38%,该平台还“发明”了变种砍头息,借1000元,实际只得790元!

  ▲正规贷款与不良校园贷区别 视觉中国(行情000681,诊股)图

  监管 多次出手整治校园贷

  高利贷、自杀……校园贷不断爆出各类负面消息乃至恶性事件,监管层不断出台措施严厉整治。

  2016年5月,教育部与原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还侧重在“校园不良网络借贷”上,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原银监会明确提出“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

  2017年4月,原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2017年5月,教育部会同原银监会、人社部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大学生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不仅是之前文件针对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即P2P网贷)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同时,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也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141号文),则堵住了部分平台以“助贷”名义绕开原有监管规定从事校园贷的行为。141号文一方面再次明确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发放校园贷,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闪银:变相收取砍头息 年化利率高达199.38%

  测试学生小明说,闪银高举着“砍头刀”,的确对学生也没有放过。

  据小明反馈,他在闪银贷款1000元,实际只得到790元,他认为这是挨了210元砍头息。

  小明所说的210元砍头息,如何构成的?

  一部分,是160元的新人担保凭证白条——小明借款成功后,他在闪银的账单显示为两个:一个是需要在3天内就还款的160元新人担保凭证白条;另外才是他此次借款的真正账单;另一部分,是50元自动扣款——借款1000元到账后1分钟左右,小明同学绑定在闪银的银行账户被自动扣款50元。

  两笔款的收取账户,均为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

  测试学生小明借款1000元,分三期还款,第一期需要还款379.65元,第二期需要还款340.02元,第三期也是340.02元,总计需要还款1059.69元,看起来利息并不高。但是除掉210元砍头息后,实际仅获得现金790元。以IRR公式计算可知,小明实际上在闪银的借款利率为年化199.38%!

  拍拍贷:提示学生不能借钱,但仍成功下款

  红杉资本等投资的拍拍贷平台,不顾国家校园贷禁令,仍然让学生获得了贷款。

  据测试学生小强反馈,其在拍拍贷获得了13000元的授信额度,他提现了1000元。

  虽然拍拍贷会特意提醒“不为在校学生提供借款服务”,但事实上,身为学生的小强,从该平台获得了贷款。

  据小强介绍,在申请借款时,拍拍贷会跳出一个提醒:拍拍贷不为在校学生提供借款服务,如果您是在校学生,请停止借款。而后有两个按钮,一个是灰色的停止借款按钮,一个是淡蓝色的继续借款。他点击继续借款之后不久,绑定在拍拍贷的银行卡收到一笔来自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