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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项目涉嫌违规被约谈!办公用房“变”公寓?(2)

2019-08-02 16:35栏目:财经

  7月31日上午,佛山市市长朱伟代表市政府严肃约谈万科集团,对万科集团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必须切实承担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回应相关业主的利益诉求,尽快制订系统的解决方案;二是必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三是必须积极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四是必须积极配合市监管职能部门的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依法接受处理。

  万科集团高级副总裁、南方区域事业集团首席执行官孙嘉表示,万科集团将坚决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四点要求,不回避矛盾,不掩饰问题,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制订并落实整改方案,同时加强企业内部整顿,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给政府和社会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8月2日上午,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针对佛山项目引发的纠纷,万科目前正在和佛山市政府商讨解决方案。

  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

  购房者应尽审查义务

  万科业主买房遇到的“李逵变李鬼”的荒唐事并不是个案。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办公用房违规改造成公寓房的事件屡见不鲜。

  2017年11月,山东中弘置业与华润置地就因虚假宣传,受到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通报处理。中弘置业自2016年5月起,将济南中弘广场17号地块B、C栋高层商务办公楼用房按“公寓”进行包装,公开对社会推广销售。而华润置地将济南华润万象城北地块高层商务公寓,以“类住宅”户型进行宣传推广。济南市建设部门责令两家企业限期整改,暂停项目销售、停止网签,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此外,今年6月,南京中粮·悦天地也被曝出办公房当公寓卖,而南京市早在2017年就明令禁止此种行为。

  针对万科佛山业主此次的遭遇,法律界人士表示,从目前公开信息来看,一方面万科开发商存在涉嫌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问题;而另一方面,购房者也未尽审查义务,自身也负有一定责任。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研究员、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主任窦雍岗律师表示,根据万科业主提供的信息和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在万科金域中央这个项目中,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甚至可能存在违规、违法建设等问题。

  窦雍岗指出,开发商通过宣传、承诺和诱导等行为销售楼宇,业主相信他们的宣传和承诺,进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业主履行支付购房款等义务,开发商履行交付符合宣传和承诺的楼宇等义务,违反约定即构成违约。

  信荣(全国)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张茂荣指出:“就本案来说,变更建筑物的原有规划设计功能,将办商业公用房改造为住宅销售是万科公司所为,公司的违规改建责任不可推卸。当然,客观地说,购房者也未尽审查义务,合同第三条明确载明商品房用途为办公用房,仍然签字购买,自身也有责任。”

  张茂荣同时建议购房者,为避免被开发商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者为某项特定目的购房(如名校学位等),应要求销售代表出具承诺函,并保留其身份证明(销售代表都是临时的,时过境迁,可能会离职,涉诉后开发商可能否认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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