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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提交WTO改革建议:共12条 涉4个行动领域(全文)(4)

2019-05-14 17:40栏目:财经

【问题和表现】目前,成员在履行通报义务方面距离世贸组织各项协定的要求还有差距。受制于通报能力欠缺等原因,部分成员的通报还存在滞后。同时,一些成员提交的反向通报质量有待改进。

【目标和任务】加强成员贸易政策透明度,有助于建设开放、稳定、可预见和公正透明的国际贸易环境,增加各方对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

【做法和建议】建议:一是发达成员在履行通报义务上发挥示范作用,确保通报全面、及时、准确;二是成员应提高补贴反向通报质量;三是成员应增加经验交流;四是秘书处应尽快更新通报技术手册并加强培训;五是应努力改进发展中成员通报义务的履行,对于确因能力不足无法及时履行通报义务的发展中成员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应通过技术援助加强其通报能力建设。

(二)改进世贸组织机构的工作。

【问题和表现】世贸组织理事会和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潜能和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例会上部分议题长期议而不决,运行效率有较大提升和改进的空间。

【目标和任务】应全面提升世贸组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使世贸组织下属机构及秘书处相关工作能更有效回应成员利益诉求。

【做法和建议】建议成员积极探索提升世贸组织效率的方式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改进各机构议事程序;根据各机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会议频率;鼓励秘书处加强对重要经贸议题的研究,加强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帮助发展中成员妥善应对和解决例会具体贸易关注;进一步增强秘书处的代表性,稳步增加来自发展中成员的职员占比等。

四、增强多边贸易体制的包容性

(一)尊重发展中成员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

【问题和表现】发展是世贸组织工作的核心,世贸组织各项协定规定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但相关条款以“最佳努力”义务为主,执行情况并不令人满意。目前,个别成员没有考虑发展中成员与发达成员之间的全方位差距,质疑发展中成员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甚至要求一些发展中成员承担与发达成员相同的义务。

【目标和任务】在发展仍是当前时代重要主题的背景下,世贸组织应在维护发展中成员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的前提下,致力于改进相关条款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减少贸易规则的发展赤字,为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做法和建议】中方已经与多个世贸组织成员提交了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联合提案,要求继续维护发展中成员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6中方进一步建议:一是加强对世贸组织现有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关注的“免关税、免配额”待遇和服务豁免机制实施;二是增加技术援助的针对性和具体性,确保其有助于发展中成员融入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价值链;三是根据《多哈部长宣言》要求,继续推进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谈判;四是在未来贸易投资规则制定中,为发展中成员提供充分有效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五是鼓励发展中成员积极承担与其发展水平和经济能力相符的义务。

(二)坚持贸易和投资的公平竞争原则。

【问题和表现】国有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在从事商业竞争时都应该是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但一些成员试图根据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设立不同规则,比如不加区别地将所有国有企业都认定为《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中的“公共机构”,对国有企业设立额外的透明度和纪律规则,以及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中歧视国有企业。这些做法不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如任由此类做法横行,未来还可能出现更多歧视性的规则。

【目标和任务】应尊重成员各自的发展模式,增加多边贸易体制的包容性,促进贸易和投资的公平竞争。

【做法和建议】世贸组织应坚持公平竞争原则,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进行商业活动时的公平竞争环境:一是在补贴相关纪律讨论中,不能借世贸组织改革对国有企业设立特殊的、歧视性纪律;二是在外资安全审查中,实行公正监管,按照透明度和程序适当原则,对来自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的同类投资提供非歧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