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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夫妻合休产假,我们来看189个国家和地(2)

2019-05-23 07:04栏目:新闻

代表建议夫妻合休产假,我们来看189个国家和地

2.1 70个国家和地区没有法定的陪产假和育儿假
70个国家和地区既没有法定的陪产假,也没有育儿假,其中包括瑞士、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11个高收入国家;泰国、马来西亚等20个中高收入国家;印度、埃及等26个中低收入国家;尼泊尔、马达加斯加等13个低收入国家。值得一提的是,瑞士是OECD国家中,唯一一个既没有陪产假,也没有育儿假的国家。
2.2  61个国家和地区有陪产假,但是没有育儿假
这61个有陪产假而没有育儿假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我国大陆地区和香港地区。
2.3  58个国家和地区存在育儿假
在58个有育儿假的国家和地区中,有42个国家和地区有带薪育儿假,另外16个国家和地区只有无薪育儿假。

代表建议夫妻合休产假,我们来看189个国家和地

在42有带薪育儿假的国家和地区中,有40个国家和地区的育儿假薪酬是由财政支付的,比例从13%到100%不等;而乌兹别克斯坦的育儿假薪酬为200%,但是由雇主支付;英国则由财政和雇主共同支付58%比例的薪酬。
育儿假的长度从7天到1095天不等。新加坡的育儿假只有7天,不过其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均为带薪,天数为别为105天、10天和7天,且全部由财政支付,比例为100%。白俄罗斯的带薪育儿假最长,达到了1095天,期间35%的薪酬由财政支付。
有4个国家出于性别平等的考量,规定父亲必须休育儿假的天数,而这四个国家在世界经济论坛2018年的性别差距评分表中,也处于相对较高的排名:挪威排名第2,瑞典排名第3,德国排名第14,罗马尼亚排名第63。
有的国家则采用奖励的方式鼓励父亲使用更长时间的育儿假。在意大利,如果父亲休满了3个月或者更长的育儿假,可以获得额外的1个月育儿假的奖励(ISSA, 2017)。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只是做一个初步的比较。世界银行的数据库未必能够全面反映各国的实际情况,比如地方层面的政策,以及生育二个及以上孩子的政策与第一个孩子的政策的差异,目前还不能覆盖。
三、我国的产假和陪产假
国际劳工组织(ILO)《保护妇女生育公约》(Convention on Maternity Protection for Women)提倡产假至少应该达到14个星期,且薪酬至少达到2/3。我国大陆地区已经达到这一标准;台湾地区虽然只有8个星期的产假,但是同时还有带薪育儿假;香港地区的产假只有10个星期,且还没有育儿假。

代表建议夫妻合休产假,我们来看189个国家和地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奖励假和男性陪产假则无全国统一的规定。以广东省为例:2018年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奖励假和陪产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我国香港地区的产假为10个星期,台湾地区的产假为8个星期,且香港和台湾的产假薪酬均全部由雇主承担。此前香港地区的侍产假为3天,2018年修订后的《雇佣条例》于2019年1月18日开始实施,如果男性雇员的子女于2019年1月18日或之后出生,便可就其配偶/伴侣每次分娩享有5天侍产假。台湾地区“性别平等工作法”规定,陪产假为5天。香港和台湾地区并无生育保险基金,产假和陪产假期间的薪酬由雇主承担,其中香港为80%的薪酬,台湾为全薪。(注:澳门并非世界银行成员,因此本文暂不作比较。)
四、育儿假:我国台湾的情况和江苏的探索
台湾民间常说的“育婴假”,在“性别平等工作法”中的法定用语是“育婴留职停薪(Parental leave without Pay)”,符合条件的家庭还可以申请由财政支付的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根据相关的业务指引,以父母双方合计参加就业保险满1年为前提,男女双方可错开时间申请育婴留职停薪,并由财政(包括就业保险、公教人员保险、军人保险)发放津贴。每生育一个子女,母亲或父亲可申请最长6个月的津贴(休假前6个月平均薪酬的60%),未满一个月者,按一个月计。虽然最多只支付12个月的津贴,不过台湾的育婴留职停薪可申请多次,只要是发生在孩子满3周岁前且累计不超过2年(当然超出12个月的部分没有津贴)。
“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7条规定了员工育婴留职停薪期满后申请复职的保障。受雇者于育婴留职停薪期满申请复职时,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况下,且主管机关同意,雇主可以解雇员工:(1)歇业、亏损或业务紧缩者;(2)雇主依法变更组织、解散或转让者;(3)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者;(4)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受雇者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者。
台湾的育儿假对于保障女性就业有积极作用。2018年6月5日的《劳动统计通报》数据显示,申请育婴留职停薪的女性在2016年期满后至2017年6月之间,返回职场的比例为93.54%。2017年台湾女性的劳动参与率达到了近20年的新高(5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