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扬时代新风 倡导文明旅游(2)
当前,国内许多省份和城市均已立法,对高空抛物、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作出具体规定,对公民的言行举止具有强大的刚性约束力。一部良法,胜过万千次说教。在我市举全市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紧要时期,《条例》的实施,是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强心剂”,市民自发规范行为举止的“催化剂”,能够对不文明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促进文明行为由“软要求”转为“硬规范”,让人们逐渐对不文明行为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潜移默化地让《条例》内容在市民生活中“日用而不觉”,凝聚起市民向上向善的文明力量。《条例》的实施,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时有了法律依据,市民对不文明行为说“不”也有了底气。我市各级各部门有了《条例》为基准,在服务区域内可以开展不文明行为劝阻,组建市民公共文明劝导团、市民文明督察队等做好引导劝导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按照《条例》规定,组织专项整治,开展持续治理,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如此,才能使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作为一名宿州人,我亲眼目睹宿州这些年的巨大变化。尤其是获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以来,咱们老百姓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幸福指数也是直线上升。文明可以是一种习惯,不闯红灯、不高空抛物、文明旅游、遵守公共秩序,这些要求很简单。只需要我们在举手投足间注意一下,在日常生活中坚持就可以,而这种习惯,能给我们的城市增添更多的美好、更多的和谐。
撒切尔夫人有言:注意你的思想,因为它将变成言辞;注意你的言辞,因为它将变成行动;注意你的行动,因为它将变成习惯;注意你的习惯,因为它将变成性格;注意你的性格,因为它将决定你的命运。城市文明有法治护航,法治涵养城市文明。当每一位市民都成为文明行为的自觉践行者、《条例》规范的坚定捍卫者,我们才能从容自信走过文明的“斑马线”,走向文明幸福的自由彼岸。这座城市也必将劲吹文明新风,汇聚文明的群体塑像,形成永不褪色的最美风景。
今天,你文明了吗?
文/喻雅洁 图/记者 马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