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出台8项措施助推中小企业有序复工
做好复工生产疫情防控、建立帮扶机制、减免税费...2月9日,法库县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法政发[2020]1号文件,发布8项措施,支持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意见》推出一系列降低企业负担的举措。鼓励银行机构为企业提供续贷服务并降低利率,酌情对暂时还款困难的企业采取延期还款、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对开复工企业实施一定的贴息政策。充分发挥融资机构担保作用,协助企业用足用好省市"应急转贷"政策。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对承租本县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房租。
在企业用工保障方面,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按照复工人数给于防控消杀等物资补助,积极组织全县食品、农副产品、快消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行业恢复生产经营;为企业建立帮扶机制,县政务服务中心专设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和专门受理区域,"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先批后补、容缺受理。
在企业生产疫情防控方面,制定了《法库县企业复工生产疫情防控流程》,明确了企业复工必备条件、复工申请程序、疫情防控日常管理等工作要求。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的"三个有"和"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的原则,全力做好企业复工人员流动、安置的管控工作。
截至目前,法库县96户规上企业中12户已经复工生产,5户明确复工时间。另外有2户规上服务业企业已复工。下一步,法库县将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调整补充完善新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