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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公积金贷款放松:二手房首付比例降低至20%

2019-09-13 10:39栏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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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晚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

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中可贷年限最长的一方计算调整为按照主贷人可贷年限进行计算。

今年6月1日起,贵阳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含铁路沿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

此前,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结清满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含),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5%,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中可贷年限最长的一方计算。

此次调整,取消了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降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了商品房(期房、现房)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标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贵阳此次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释放了相对宽松的导向,有助于部分购房者通过公积金继续购房,进而降低购房成本;也使得部分新房项目的销售速度加快,利好今年金九银十项目的促销。此外,这有利于增加二手房认购的活跃度,反过来也使得部分房主顺利转让二手房,进而有能力去换购一手房,即改善型的购房需求可以积极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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