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是有分量的

辽宁越狱事件追踪:6狱警被诉 公诉人称责任关失(3)

2019-05-01 22:42栏目:房产

  澎湃新闻记者旁听王贯群、张宇、谢子阳法庭受审时注意到,这三名被告人均被指控失职致使在押人脱逃罪。起诉书显示,检方认为,上述被告人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两名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脱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失职致使在押人脱逃罪,属于玩忽职守罪的特别规定,其处罚对象为司法工作人员。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构成该罪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判刑三年至十年。

  至于李洋、赵越、陈国伟三人被诉的罪名,有知情者称或涉嫌玩忽职守,但案情尚未公布。副监狱长李洋,案发当天系值班长;赵越是二监区负责人,案发12天前调入该监区;陈国伟是监狱总监控室的值班员。

  张贵林、王磊越狱当天,张宇、谢子阳是二监区的值班干警,构筑监区第一道防线。侦查机关查明,事发时张宇并没有在岗。自2018年9月5日谢子阳调入二监区后,张宇、谢子阳共同值班4次,均私下约定只轮留一人在监区值守。10月3日晚,张宇按照约定回了家,他的值班签名由留守在监狱的谢子阳代签。

  2019年4月22日,张宇、谢子阳出庭受审。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事发当天张宇脱岗,未能履行其值班职责,违反了夜间应由两名警察值班、不得私自调班换班的规定;而谢子阳一人值班却去睡觉,也未能正确履行在岗值班的职责。

  “澎湃新闻10月8日发文,标题是‘每一道门是如何失守的’,”公诉人在法庭说,“通过今天的庭审,我们清楚了犯人脱逃的经过,这一切都发生在凌源第三监狱的监管之下,所以我们心中会有一个疑问,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是如何失守的?”

  公诉人认为,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无视,是责任心缺失的原因,“张宇脱岗,谢子阳睡岗,乃至从二监区到指挥中心,倘若有一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脱逃事件就不会发生。”

  在法庭上,张宇请求从轻处罚;谢子阳则认为自己无罪,他说,当天他在白天值班了12个小时,晚上继续值班,只能算“备勤”状态。

  在4月19日的庭审中,另一被告人王贯群亦被指控“严重不负责任”。公诉人认为,王贯群在履行管教副监区长及狱侦干事职责期间,不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在劳动工具管理、罪犯搜身、安全排查等方面出现重大监管漏洞。

  王贯群称,他在工作中的确存在疏漏,但不构成刑事犯罪;去年两名罪犯脱逃前的10天,他都处于休年假或正常休息状态,直到事发后的10月4日上午,他准备去监狱上班时才得知犯人脱逃。

  王贯群的辩护律师王誓华认为,两名逃犯从准备脱逃、实施脱逃到最终脱逃,整个过程与王贯群的管理行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在王贯群当时休假、相关岗位均有责任人的情况下,王贯群被指控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应该不成立。

  王誓华指出,当时监狱警务大队的多处看守人员有失职行为,另外监狱存在设施老化、警力不足、岗位责任不清、监管不力等管理漏洞,“不仅仅是工作人员责任心的问题”。

  目前,王贯群一案庭审仍未结束。其他被告人所涉案件也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