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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越狱事件追踪:6狱警被诉 公诉人称责任关失(2)

2019-05-01 22:42栏目:房产

  张贵林、王磊越狱的第一步,就是逃出监舍大楼。 他们选择从四楼的晾衣房翻窗。晾衣房位于走廊东侧,与张贵林、王磊睡觉的4011室仅隔一间监舍。晾衣房的窗户有铁栅栏,徒手无法掰开。

  据张贵林、王磊供述,2018年9月20日,张贵林从生产区偷走半根用断过的钢锯条,悄悄给了在同一车间的王磊。收工时,王磊将锯条藏在牛奶箱带入监舍。当晚,王磊用半根钢锯条去锯晾衣房的窗户铁杆,才一会就把锯条折断了。第二天,张贵林通过一名机修工犯人拿到工具箱钥匙,又盗取了一根钢锯。当天收工时,王磊将这根钢锯藏在纸箱里带入监舍。

  此后连续三个晚上,张贵林放风、王磊动手,每晚锯十来分钟,将晾衣房的窗户栅栏锯得差不多可掰断。

  上述过程是两名犯人越狱前的准备阶段,其中涉及的几个问题,公诉人在庭审时提了出来。

  首先是生产工具的管理。根据辽宁省《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罪犯暂行规定》,生产工具由值班警察负责清点、发放和收回,实行定人、定位、编号管理,刃器具应集中保管,危险性工具应上链上锁。可凌源第三监狱二监区的机修工具箱,却由犯人管理钥匙,且存在忘记上锁的情况,这为张贵林两次盗取钢锯提供了机会。

  第二,钢锯为何被犯人带进了监舍?按照规定,犯人收工返回监舍前,值班警察要对每名犯人进行搜身和安检,严禁罪犯将刃器具、生产工具带入监舍。可二监区每天收工时,5名值班干警对两百余名犯人仅抽查10人左右,有时甚至由罪犯代干警搜身。于是,王磊先后两次携带钢锯进入监舍,均未遇到“麻烦”。对此,凌源第三监狱多名工作人员解释为“警力不足”。

  第三,犯人在晾衣房锯割窗户杆,为何连续四晚未被发现?当时楼层有坐班犯人值班,但张贵林、王磊的举动未引起其警惕,而跟随犯人上厕所的跟茅制度也未得到执行;值班干警对监舍及其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也没起到效果;按规定,犯人就寝后晾衣房要上锁,但凌源第三监狱监舍晾衣房的电子门2017年损坏后,便没有使用。

  另外,事发前10天内,凌源第三监狱二监区对监舍进行了两次清监查号,均未发现晾衣房窗户栅栏被锯,也未发现张贵林藏在监舍的钢锯。

  完成越狱前的准备后,张贵林、王磊便等待时机。据张贵林供述,他曾计划在2018年9月24日出逃,那天是中秋节,监狱里负责值班的是一位姓白的狱政科负责人。张贵林觉得他为人正直,“我不想连累他”。

  10月3日正值国庆假期,当晚22时10分左右,张贵林、王磊翻过了晾衣房窗户。此后近5个小时里,他们辗转在监狱生活区、生产区、看守室、会见室,盗取了铁锤、钳子、撬棍、梯子等工具,翻过了两道铁丝隔离网,撬开了四道房门,最后爬墙逃离监狱。

  当时,二监区的两名值班干警张宇、谢子阳,前者脱岗回了家,后者没在分监控室看监控,而是在一旁的值班室睡觉;张贵林、王磊翻越两道隔离网时,没有遭遇电力和报警器的“阻挠”;监舍楼外面的中心岗、正门岗的警务大队看守人员,也没有发现他们。

  张贵林、王磊越狱遇到的最大障碍,是会见室一楼的四道铁门,他们花了三个多小时才一一撬开。当时,总监控室的值班干警陈国伟,以及一名姓韩的值班职工,还有指挥中心的值班长、副监狱长李洋,其值班的办公室都在会见室二楼,却均未发现一楼撬门的异常。

  张贵林后来承认,他越狱就是一场赌博,赌的是值班看守人员离岗或睡觉。结果,竟如他所愿。

  6名监狱干警受审,有律师作无罪辩护

  辽宁凌源第三监狱2018年10月4日发生的这起越狱事件,被称为“1004”案。事发两天后,监狱长李光绪被免职,副监狱长李洋、二监区负责人赵越、二监区管教负责人王贯群,以及值班干警张宇、谢子阳、陈国伟,均被停职检查。

  此后,根据辽宁省和沈阳市检察机关的指定,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展开案件侦查。李洋、赵越、王贯群、张宇、谢子阳、陈国伟等6人先后被刑拘、取保候审,并由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分别审查起诉。

  2019年4月中旬和下旬,上述6名干警的渎职案件先后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