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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楼市周报|新房二手房成交量持续增多,购房热情微增(2)

2019-04-01 21:33栏目:房产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年第一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指出本季度收入感受指数为54.8%,比上季上升1.3个百分点。据调查报告披露,其中,89.7%的居民认为收入“增加”或“基本不变”,比上季提高0.9个百分点。收入信心指数为54.0%,比上季回落0.4个百分点。

  而在物价方面,物价预期指数为60.4%,比上季回落3.9个百分点。25.8%的居民对下季房价预期“上涨”,52.7%的居民预期“基本不变”,10.5%的居民预期“下降”,11.0%的居民“看不准”。

  (3)内蒙古修改《房产税实施细则》

  3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门户网站发布了一个政府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的决定。

  第三条第二款下增加一款:“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前款规定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比例暂由10%调整为30%。”

  将第六条修改为“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海南放宽引进人才购房资格和信贷要求

  3月29日,海南省住建厅、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出台《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购房资格和信贷支持两方面对原人才住房政策进行完善,放宽引进人才购房资格和信贷要求。

  此次对于购房资格的放宽的人才类型放松包括三类:第一类总部企业人才,购房政策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既从原来可购一套房放宽至可购两套房。第二类经备案的综合型总部企业、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第三类高层次人才以及公开招录的省公务员、省事业单位、法定机构人员,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