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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反面:成本风险并存

2019-07-15 21:02栏目:财经

存款保险推出,很多人叫好。大部分认为推出存款保险其实是一种“交易”,用以换取金融系统的利率市场化。但这一点理由可能不太站得住脚,因为现在利率市场化已经势不可挡。在银行存款和贷款领域,银行已经通过理财产品、返点、送礼物、融资费等手段绕过了利率管制。

存款保险制度有自己的成本,且会给银行系统带来系统风险。实际上,央行如果正确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完全可以替代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真的有用吗?

近日,中国《存款保险条例》公布,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央行负责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存款保险起于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之后,当时的银行资金大量参与股市投机。在股市崩盘后,银行面临破产危机,而恐慌的储户大规模挤兑加速了银行的破产。

银行面对储户的挤兑,不得不从实体经济抽走资金——即从生产商借款人那里强行取回贷款,这进一步使得实体经济陷入紧缩困境。在这种机制循环加强下,美国当年GDP大幅下滑,造成金融和实体双重危机。

事后,美国国会通过证券法,成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同时规定银行不能混业经营(即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分开),不能高息揽储,以免此类危机再次发生。

30年代至今,美国确实没有再发生过类似的危机。不过,从现在的观点来看,美国30年代大萧条的蔓延,主要是美联储的错误决定,没有及时增加货币供给,没有履行最后借款人职责,而非没有存款保险导致。

影响:储户成本增加,银行太大而不能倒

存款保险本意是保护储户,防止储户挤兑银行导致金融危机。不过时过境迁,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责其实可以完全取代存款保险的功能,同时,存款保险可能还会金融系统带来一些成本和风险。

首先,储户的银行存款和贷款的成本可能上升。正如一句话所说的,羊毛出在羊身上,银行强制缴纳的保险费,最终成本会加到储户和借款人身上。

其次,银行系统风险可能上升,这是典型的道德风险。因为有存款保险机构垫背,高风险的银行倾向通过高利息向存款人揽储,向高风险的借款人放贷扩张规模,最后导致更高风险。

本质上,如果高风险的个别银行破产,应该让其破产。这是市场对银行不负责任的高吸揽储和高风险投资的惩罚,也是市场对追求风险收益不匹配的储户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让银行和储户都行为审慎,而不是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逐渐发展成“太大而不能倒”的银行系统,最后成为太大而不可控的系统风险。

最后贷款人:央行才是真正的保险人

其实,真正遇到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的大规模储户挤兑,恐怕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也难以弥补窟窿。这时候必须央行出手,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平息金融风波。

我们知道,现在的货币制度是一种法币制度,而提供货币的主要阀门就在央行手里。理论上,任何一家银行遇到破产危机,央行都可以扮演最后贷款人角色,提供无限量资金帮助让其度过困难关头,正如美国政府在2008年金融危机所做的那样。

前面说过,追求高收益而风控又无法解决高风险的银行遇到破产,应该按照市场规则让其破产。但是,金融危机有蔓延性,比如企业的借款可能会被破产银行催债,从而金融危机蔓延到实体经济;再比如,恐慌的储户在危机时期难以辨别哪些银行是安全的,不分青红皂白挤兑,这时候,就需要央行站出来稳定信心。

央行稳定信心的手段有很多,主要是公告哪些银行是真的差,哪些银行是没问题的,并随时提供流动性支持。对于被抽贷的正常经营企业,央行可以组织银团向破产银行打包购买贷款,这不但可以帮助企业继续正常经营,又可以盘活破产银行的资产,弥补一点储户的损失。

总之,如果央行正确的扮演的最后贷款人角色,可以用更低的成本做到存款保险的事情,并且可以使风险控制在个别,而不是发展成太大而不能到的系统性风险;最后还培养了整个社会的风险意识,使整个金融系统动态处于健康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