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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荣耀到屈辱:王振华的陨落(3)

2019-07-08 21:35栏目:财经

  王振华涉嫌猥亵幼女事发后,各种流言纷至沓来。“常州某网红少女时代就被王振华长期包养”、“此次涉案的周某芬是王振华的情妇”、“王振华私生子、私生女不计其数”……等消息,在很多自媒体微信公号和常州本地贴吧“化龙巷”上流传。

  “那个网红的事是真的,她长得确实很漂亮,老王(王振华)所谓的长期包养,也就是一两年的时间……她现在的金主也是常州一个富二代,我们经常在一起吃饭、打牌。”李玉对记者说。据李玉介绍,常州网红周某家庭背景复杂,父母有赌博等恶习,价值观十分扭曲。“她算是失足少女,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依靠男人。”

  另外,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9年7月3日,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另一涉事女子,49岁的周某芬,疑为王振华情妇。

  据了解,周某芬为武进区何留村周某德的女儿。在何留村,提及周某德,村民大都闻声色变,语调冷硬的表示“不认识”。一位自称曾与周某德共事过的何留村民告诉记者,周某德确有一女周某芬在离异后跟随王振华,并育有一女,但是否作为拐骗幼女的掮客,并不知情。

  除此之外,2016 年 1 月,新城控股曾公告称,该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正在接受常州市武进区纪委调查,并强调此事 “与公司经营无关”。王野鸡村村民告诉记者,王振华那番配合调查,或与“行贿”有关。

  据新华社消息,也是在2016年1月,常州市武进区委副书记、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凌光耀、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吴小琴,因涉嫌受贿接受组织调查。

  2019年7月5日晚间,新城控股发布道歉公开信,默认王振华涉嫌猥亵事实。公开信提及,“新城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对这场风暴中所触及的受害人、受害家庭蒙受的巨大痛苦,深感歉意与不安……对于这场风暴的引发者居然是企业的创始人,深感惶恐、震惊与不安。”

  新城控股表示,社会公义是人类能够共生发展的底线,任何人触犯了它都必须受到惩罚。新城将“全力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对于此事的处置”。

  不过,再多的“歉意、震惊、不安”,也难以安抚被冒犯认知底线的公众的激愤情绪,除了汹涌舆论的裹挟,公众更加期待查清王振华案的所有犯罪事实以及对犯罪分子公开、公正的审判。

  (应受访者要求, 孙强、李玉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