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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医改明日启动 就医将迎哪5大变化?(2)

2019-06-14 12:12栏目:财经

  目前,医疗机构收费耗材对患者实行进价加差率收费,耗材进价500元以上的加成5%收费,500元以下的加成10%收费。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患者可以以进价买入耗材,花费有所降低。此外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已完成人工关节、心内血管支架等六类耗材采购,价格平均下降15.5%,一年可为北京市节约医用耗材费用约5亿元。

  总体来看,住院患者费用略有增加。不过,病种不同,费用也因人而异。

  如使用高值耗材较多的病种,费用可能会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病种,费用可能有所增加。对由于价格调整可能引起费用涨幅明显的病种,将通过控费、医保政策结合救助政策予以解决,保障低收入家庭及困难群体负担稳定在可负担水平。

  此次改革中,精神病住院付费同步进行调整。针对精神病住院付费,不增加精神病患者住院个人支付费用,仍维持三级医院每人每天20元、二级医院每人每天15元、一级及以下医院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不变,改革增支部分将由医保基金承担。

  在住院方面,还将落实出院患者随访制度,推进出院患者复诊预约,三级医院出院患者一周内随访率力争达到100%。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实现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100%覆盖,设有床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结算

  调价项目基本纳入医保报销

  针对此次规范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能报尽报的原则,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支付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为进一步减轻患者个人负担,将配套调整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分别由30万元、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25万元,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对于在此前已超过住院封顶线的参保人员,将由医保信息系统按新政策计算医保应补报金额,6月30日前直接打入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无需百姓自行申报。

  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农户等四类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起付线至5万元以内的合规个人自付费用,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

  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的门诊、住院、重大疾病全年救助封顶线,分别由6000元、6万元和12万元提高到8000元、8万元和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