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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PM2.5、PM10平均浓度双下降

2019-06-04 15:23栏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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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在今天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18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据悉,2018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49微克/立方米、76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12.5%和13.6%;优良天数比例71.0%,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实现“两下降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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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质量:

2018年全省PM2.5、PM10平均浓度均下降

据了解,2018年,全省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1.0%,16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58.9%~98.4%,日超标污染物主要为PM2.5和臭氧(O3)。黄山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与2017年相比,全省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4.3个百分点,PM2.5、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2.5%、13.6%、23.5%、7.9%,臭氧(O3)浓度上升3.8%,一氧化碳(CO)浓度持平。

14个未达标设区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2.1%,完成国家确定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8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0.40倍;14个未达标设区市PM2.5年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0.46倍;PM10年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0.09倍;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6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0.04倍。

水环境质量:

新安江流域优 巢湖流域全湖平均水质为Ⅴ类

2018年,全省监测的136条河流、37座湖泊水库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与2017年相比,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干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支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的46条支流中,28条水质为优、12条为良好、4条为轻度污染、2条为重度污染。与2017年相比,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淮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干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支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监测的62条支流中,13条水质为优、18条为良好、21条为轻度污染、7条为中度污染、3条为重度污染(均为入境河流)。与2017年相比,淮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有所好转。

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为优。干流水质状况为优;4条支流中,扬之河、率水和横江水质为优,练江水质为良好。与2017年相比,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保持优。

巢湖流域全湖平均水质为Ⅴ类、中度污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中,东半湖水质为Ⅳ类、轻度污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西半湖水质为Ⅴ类、中度污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

2018年,16个设区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为95.8%。与2017年相比,水量达标率下降1.4个百分点。

声环境质量: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

2018年,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6.4分贝,质量等级为三级。

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0分贝,质量等级为一级;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1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平均达标率为79.6%,其中,昼间为89.1%、夜间为70.1%。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