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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刚性兑付 “保本”理财产品成为历史

2019-03-12 08:42栏目:财经

  资管新规来了!关乎每个人的钱袋子

  近年来,中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总规模已达百万亿元。

  为规范资产管理市场,整顿金融乱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中国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7日正式出台。

  根据新规的界定,资管产品包括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管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等。可以看到,新规关乎百姓的日常理财,也关乎每个家庭的钱袋子。

  打破刚性兑付 “保本”理财产品成为历史

  《意见》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这意味着,以往常见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将一去不返。

  新规为什么要向这种理财产品开刀?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监魏星向国是直通车表示,刚性兑付实际上是用金融机构的信用来为资管产品做担保,“保本”产品既要信用又要高收益,这样做会使资管产品的定价机制失灵,只有打破刚兑才能形成市场的良性发展。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朱宁表示,以前投资理财中有很多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的产品,这些产品实际上是把很多风险转嫁给了金融机构和政府。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刚性兑付偏离了资管产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抬高无风险收益率水平,干扰资金价格,不仅影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导致一些投资者冒险投机,金融机构不尽职尽责,道德风险较为严重。

  为此,《意见》作出了打破刚性兑付的一系列安排:要求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产品出现兑付困难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引导金融机构转变预期收益率模式,强化产品净值化管理,并明确核算原则;明示刚性兑付的认定情形,包括违反净值确定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保本保收益、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委托其他机构代偿等。

  “在国外一些成熟的资管市场中,表外理财业务没有‘保本’的概念,‘买者自负,卖者有责’已是被普遍接受的观念。”魏星表示,今后中国的资管行业不会再出现“保本”的表外理财产品,将来“保本”的产品会向结构性存款的方向转移。

  专家指出,打破刚性兑付也要求转变中国投资者的投资理念。

  “今后,投资者不能只是‘闭着眼’购买收益高的产品就行了。”朱宁表示,今后投资者在投资理财时更需要有风险意识,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有所识别和管理,负起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责任,同时投资机构也有更强的责任对投资人进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

  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

  针对近年来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乱象,《意见》按照“未经批准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金融业务必须接受金融监管”的理念,明确提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投行部总裁彭向东向国是直通车表示,新规强调资管业务需要有资质的机构来做,需要持牌经营,“过去一些代销、第三方没有任何资质,难免有误导投资人的情况发生,新规之后,所有做资管产品代销的机构都要申领相应的牌照,有利于市场秩序的规范。”

  魏星表示,中国的高层明确表态,金融机构一定要持牌经营,在金融业务中,资产管理又是一个与普通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因此更需要受到严格监管。

  “最近资管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比如P2P平台跑路等乱象,这些都与非持牌机构开展类似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魏星表示,这些非持牌机构不具备相关资质、风控能力较弱,要求资管机构持牌经营实际上是从监管机构的角度为资管业务把一道关,通过规范开展资管业务的主体资质有利于防控这类风险。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私募投资基金的发行和销售。私募投资基金适用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意见》,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统一监管标准 重点打击套利活动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同类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导致监管套利活动频繁,一些产品多层嵌套,风险底数不清,资金池模式蕴含流动性风险,刚性兑付普遍,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形成监管不足的影子银行,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宏观调控,影响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加剧了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传递。

  因此,对资管产品类型设定统一监管规则和标准,是此次新规的一个总体思路,中国资管市场统一监管的时代已经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