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至374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6.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以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受聘相应专业职务满7年的聘书。
8.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19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10.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五、考点审核
2020年1月17日前各报名点须将本报名点报考人员材
料(包括考生签名的确认单)及本报名点审核报告(附审核确认人员名单)加盖公章送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地址: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4栋901室)审核。
2020年2月5日前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将审核报告(附复审通过、不通过人员名单)加盖公章送市考试院,市考试院按规定上报。
六、考试安排
(一)专业类别
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每门专业的中、初级考试科目均为4科: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考生可选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选。2019年参加本专业考试已合格的科目,可以不再报考,只需补考其他科目即可,也可以全部科目都报考。
(二)考试时间
见附件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成绩管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四)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成绩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公布,成绩单不再统一制作下发。考生可自行在网上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考场安排
考场、试室由考点确定后公布,并在《准考证》上详细
标明,考生可于2020年5月8日至5月31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八、收费标准
中、初级考试收费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规定执行: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纸笔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涉及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执业时间的资格条件2,以执业证(有效期内)为准。
(二)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未按规定填写原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成绩无法合并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每份材料均要求有审核意见和审核人签名;在所有考生申报表的左上角,注明本报名点代码和编号,便于查找;交材料时,应先在报名管理系统按级别分别将考生报名数据导出Excel表格,然后打印成花名册;各报名点提交的材料按士、师、中级别分成三叠,各叠须按照相应级别花名册的顺序从小到大排列、编号;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应该单列上报,并在资格审核情况报告说明。
(四)各报名点资格审核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资格条
件,准确掌握考试政策,正确把握报考条件;要认真审核各项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并按期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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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pdf
考试方式及时间.doc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原标题: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