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请求资兴市政府落实原氮肥厂棚改集资建房(6)
转发李仁杰的一一各位集资户们,正当我们要选择施工队伍时,又有人不舒服了,说我们也想捞一把,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请问1480元包电梯与1551.95元还不包电梯我们捞在哪里,听说按行规有两个1一3℅的返点,请问老组又是怎样安排的呢?那我就告诉你们吧,我们于5月6号选举产生了建房和监督小组的当天晚上开会时,就专门为这两个返点作出了决定,第一信息费306户共享决不挪用一分。第二管理费作为工资和其它开支用。清清白白。到时候拿了多少工资,一分钱开支都要公布。而且要得到大多数集资户的认可。
老组有这种说法吗?老组敢这样说吗?老组敢公开招标书,施工合同吗?老组敢再来一次选举吗?���组敢把借条(借玺融公司的)公开吗?在厂微信群里理屈词穷了跑到这里来血口喷人。
2018-07-09 16: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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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526143201
转发资兴市氮肥厂微信群集资户:
注:对集资建房现象的生动描述
为安置,出汉奸,千数万,、被活吞,每户多出三,四万,共计户头3OO人。还说什么6OO万,两笔数比比看?
会涨价,是自然,材料不涨人会涨,就从4个“未知”档中涨,电梯还需几百万,多少钱?大家都可问问看?
招标差,电梯账,还有四个未知这三项,三笔数千数万,谁负责?谁承担?小数要讲,大账要算。
为争权,将近七十的人还懒着干,为什么不让年轻人换换岗,为争利,不放弃,这是最后一口地,为赚钱,不放松,别人咋说只装聋,为了这千数万死皮懒脸争着干。
付组长,十多个人,领导群众始终没承认,说是处理前批建房的决算、算账与���证,几多年,所有事情仍未动半分。
建房小组六个人,现在只有3个人,不能算组织,只能算个人,还讲别人没交钱,哪能把钱交给他个人?三个人,哪个能算账?就如一批的周美华,算账都得大家付款千元找周仁。
监督人说会搞清,千数万群众都清楚,他们到底搞清没搞清?为什么始终不做声?
拆房还是搭办小曹超,自己动手又请人。
实可笑,忽悠谁,真所谓:
假作真时真亦假,上当受骗不算傻,
是似非来非为是,助人吃己还得志。
何等自得自误,几多聪明透顶!
2018-07-09 16: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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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526143201
转发资兴市氮肥厂微信群集资户发言:
何小泳被非法拘留一事完全源于以谢学坤、周志林等原建房小组的无端毁谤和诬告,欺上瞒下的下流手段现予以说明:
何小泳是二百多户集资户的授权委托代表,她加锁锁门不是个人行为,是依授权委托书职责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把建房前期事情搞清楚、使集资户明明白白消费。承建商进场施工给大家做事,要经过大家的同意,没有经过大家同意,无视过三分之二授权委托代表的意见,谁有权把公事当私事办?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任何个人和组织就可随意损害大家的合法权益。里鱼江派出所理应维护和保护人民的利益,新建房小组己经把相关问题报告资料交到派���所进行了说明,派出所却接受被换届下去的谢学坤等人员举报打击集资建房代表,未经通报家属私下扣押代表,未经调查民意连夜执行拘留处罚。难道为了一小撮的私利而镇压维权代表?公理何在?法制何在?派出所的拘留理由是何小泳不是集资户代表,依据是东江街道办不认可?授权委托代表是集资户签名授权的受法律保护的,岂能因东江街道办不认可不任命就是非法的,视老百姓签名视国家法律为儿戏,这种知法犯法行为说明了什么?请上级领导给百姓主持公道!
2018-07-09 16: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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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526143201
转发氮肥厂微信群集资户发言:
加锁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利益和财产。
建房是自拆自建,自己有权选举产生管理员人,而不是由上级任命管理员。而那些从来未通过选举的人,为什么要加入建房委员会?选了不合法,没选的还合法?
2018-07-09 16: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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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526174447
东江街道办的公务员:
你们这种不作为,乱作为,不符事实,知法犯法的回复。是不是要要激起氮肥厂老百姓的共愤?
是不是要请法律专业人士来教你们?
是不是要举报到大市,省里,国家纪委等部门你们才肯低下高贵而理亏的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