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请求资兴市政府落实原氮肥厂棚改集资建房(4)
2、棚改资金用于三通一平、拆补、道路及绿化、办公室公共设施的等。大部分资金这是两年后左右的事,与全厂范围都有关,建房小组、党支部和居民小组都是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一起做好此项工程,两年内在位的管事人员本着为民着想为民办事去工作、争取两年后都能连选连任,把棚改资金、拆补工作、绿化亮化工程、公��设施做成惠民工程、改善小区环境,同时也扫掉前期遗留尾巴。这些棚改工程和资金某些人不要拿来乱忽悠?想达到什么目的?
新集资建房委员的成员具有为民之心、办事公道、公信力高,这些人去办事能承上启下、政府省心、百姓放心、居户安心。
2018-07-09 16: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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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526143201
新老建房小组选举成员对比:
老建房小组遗留3个人,只有2个人是原氮肥厂部门主管人员。工作作风:办事不公开、暗箱操作、不接受大家监督。
新集资建房委员会集中原氮肥厂6大部门主管加集资户资深律师,成员有从事过建筑工程的中青年、有在职工作的管理骨干,党员干部多人,人员组成合理,且在厂工作作风评价较好、办事公开、接受大家监督。
对比一下两个新旧组织,从法律上、集资户代表性、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谁更能为老百姓去办事、办好事!
2018-07-09 16: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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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526174447
对东江街道办事处7*20回复的驳斥
一,2015年8月30日举行的选举。投票主体是居民,共选了6人出来。到今天为止,因不愿同流同污,也看不惯组内成员的霸道作风,陆续已有三人退出(曹孝亮,张仕良,段技能)。仅剩下三人还合法吗,又从未进行正式补选。东江街道办的官老爷们要实地调查,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氮肥厂集资户们的呼声和要求已经几个月了,你们这些公务员还是净着眼晴说瞎话,解决问题的能力太差了。
二,2018年5月6日的选举是依国家《选举法》而进行的。选举前向居民小组和社区李晓勇主任进行了申报。选举中全部进行了实名投票。
老爷们这不是选市长,局长。不需要按照选市长的选举程序。这是自筹自建建房项目。只要投票人过半,不弄虚作假。选出的代表向社区,居民小组报备即可,懂吗!
三,选举合不合法不是由地方政府某个部门某个官员说了算。而是由国家法律,司法裁决说了算!
咱们试目以待!
氮肥厂一下岗职工
2018年7月20日
2018-07-09 16: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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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526174447
请求刚发的请网管审核,发发慈悲,老百姓感激不尽!
2018-07-09 16: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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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721094929
贼喊捉贼,看不下去了。一件好事硬是被你们这些搅屎棍搅起住都不想住氮肥厂了
2018-07-09 16: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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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526143201
驳斥资兴市东江街道不作为乱作为知法违法的回复(7月20日回复):
1、原建房小组选举人员有6人,现有3人不愿同流合污己经退出,遗留人员没有过半,还死撑架子。因集资建房办事,公事当私事办、暗箱操作、明目张胆损害大家利益、不得民心,己被群众改选推翻。
2、基层组织同流合污不接受大家的合理化建议,大家在3月15日选出了集资户代表7人,并随后有过三分之二集资户(204户)与代表们签订了建房《授权委托书》从法律上赋予代表们对集资建房事项有权进行管理和监督。因原建房小组不接受监督,5月6日集资户代表组织大家实名投票选择举新的建房小组,提前几天公示并通知了居民小组和社区,在微信群网络上公���投票和线下公开投票,选票过半合法有效。东江社区不作为乱作为官商勾结想达到什么目的?民选人员及实名选举资料己报市政府。你东江街道想任命民选组织成员,法律上谁给你的权力?
3、老建房小组招投标工作流程是走了,但过程违法乱纪行为较多,实名举报内容不去落实处理,却顾左右而言他。红网群众正义呼声不去核实,就想这样把两个合同价差580万据为私有?想明目张胆的贪腐,觉醒了的老百性会同意吗?
你们所谓的招标流程都己经过去了4个月了,集资户强烈要求公开的施工合同、招投标书内容等资料你们依法依规公开了没有?民众很气愤!
4、多次出公告、发短信、组织人到集资户家里威胁集资户交款,这种做法市政府4月份文件也明确认为不妥,为什么还纵容多次使用。协议书内容也多次使霸王条款。东江街道办为什么睁眼说瞎话。己交款集资���要求退款不要他们管理了,为什么赖着不肯退?这是什么行为?是侵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