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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2)

2019-07-30 03:14栏目:汽车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 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因股权激励事项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和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1,208.23万元(含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了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1)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该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无需重述2018年度可比报表数据,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根据财会[2019]6号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7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