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营商局出台15条政策支持企业开复工经营发展(2)
1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整治“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问题。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指导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防疫要求,不得随意为企业开复工设置国家要求以外的不符合实际的条件,坚决防止“填表抗疫”。要进一步压实企业和属地政府责任,在企业开复工过程中,最大限度减少不当执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计划之外无检查,规范履行罚款程序,保证企业安心经营生产。
12.加强生产要素保障。持续整治生产要素保障难问题。围绕企业用工需求、产品生产、原料供应、物流运输、资金保障等实际困难,保证各类生产要素有效配置。优先提供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在建和新建项目亟需的要素保障。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制定煤电油气保障预案,防止集中复工复产可能带来的区域性、时段性短缺或价格上涨。要提升水电气热暖讯等行业的服务供应质量,保障企业平稳运行。
13.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整治政策落实难问题。着重整治疫情期间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支持企业开工复工、减免税费负担等政策不到位、不深入,企业获得感不强的问题。通过采取有效的监督评议手段,全面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执行情况,保证企业能够应享尽享政策权益。
14.拓宽投诉办理渠道。进一步加大营商诉求办理力度,疫情期间大力推行营商投诉网上办理,提高投诉办理实效性和案件办理质量。在案件办理中,确需增加原始佐证材料的可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可采取电话、微信、网络会议等形式研究解决,不得以疫情防控工作为由延误办理和反馈。
15.拓展移动平台服务功能。“@沈阳营商”服务平台开通“疫情防控服务专区”和“企业开工复工服务专区”两个板块,开展疫情影响问卷调查,实时发布疫情快讯,提供防控服务,宣传和落实政府应对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和措施办法,24小时受理企业开工复工所涉及的融资支持、税收缴纳、企业配套、人才用工等需求和问题,即时承办、及时协调、限时反馈,做到“一事一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支持帮助企业开工复工。
(责任编辑:王诗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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