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稳健前行】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3)
党内法规体系应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而不是成百数千部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党内法规文本的简单相加。党内法规体系形成的程度取决于制度建设各要素产生的合力,受制于最短的“桶板”。相较于党内法规体系化要求而言,现有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侧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结构性问题,制约着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形成。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不仅为加快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把准了脉,而且开好了方。必须紧紧抓住质量这个关键、体系这个追求,持续不断推进党的法规制度建设,使之更加具有生命力,为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
要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瘦身”“健身”和“强身”工作。一是“瘦身”。重点针对十八大以前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评估,以十八大以来的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为主要参照,加大党内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二是“健身”。抓紧完成已有规划确定的任务,制定相关准则、条例,搭建四梁八柱、形成主体框架,确保建党一百周年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三是“强身”。加快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着力推进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填空白、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各要素间的关联性和匹配性,实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结构性均衡,切实形成制度的整体效应。
要将党内法规的系统推进和重点推进有机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推进党内制度建设,补齐党内制度短板,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坚持立破并举。既要及时清理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制度,又要抓紧完善和健全新的制度,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要在系统梳理党内法规实施中存在的党内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国家法律等制度之间协调性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确保不同领域党内法规功能清晰、左右联动,不重叠不冲突;确保不同位阶党内法规层次分明、上下配套,不越位不抵触;确保不同类型党内法规各就各位、相互匹配,实体性程序性规范不缺位不脱节;确保不同形式党内法规各展其长、相得益彰,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错位不掣肘;确保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形成党规和国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简而言之,要在加快形成党内法规体系的进程中,同步形成以党的主张为统领的政策制度体系、以宪法为统领的国家法律制度体系和以党章为统领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谐融洽、美美与共的局面,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王伟国,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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