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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没有高质量的讨论,很难科学运用“企业基因(2)

2019-08-09 12:21栏目:新闻

  基因这个词儿用在企业界其实更晚一些,它最早是有完整理论的,翻译过来叫做“创始人的作用”,这个理论在1942年左右就被提出来了。

  刘润,公众号:刘润

  由此可见,即便有“考证”,解读也不见得靠谱。实际上这是个普遍困境,即在高质量文本不够丰富的环境下,很难认真细致地进行高质量的讨论。

  作为对比,我们可以看看博弈论。到今天,博弈论已经有相当多的讨论,大家对其来龙去脉都有了解,对如何应用博弈论也有公认的标准,所以我们很容易判断,某个问题是否可以使用博弈论,某个问题上的博弈论分析到底对不对。

  但是“基因论”不是如此,到如今对其理论起源、适用范围还存在认识分歧。我们很难以一套公认、成型的方法论来分析,某业务失败的原因在于基因的决定,某业务成功的原因在于摆脱了基因的制约。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钉钉。之前钉钉刚出现时许多人说“阿里没有社交基因”,钉钉有起色之后又纷纷找出各种理由。结果就是许多人讽刺“企业基因论就是马后炮”,却没见几个“企业基因论”者细致分析钉钉到底采取了哪些措施,钉钉的典型应用场景是不是真正意义的“社交”等等问题。实际上,恰恰是这类问题,最有利于厘清我们对“企业基因论”的认识。也只有搞清楚这类问题,我们才有充分把握科学运用“企业基因论”,直面各种“不科学”的指责。

  坦白说,我不赞同“企业基因论就是马后炮”,也很感谢吴军老师大力普及的“企业基因论”,因为它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提醒我们看到企业运行中影响深远而又难以察觉的潜在惯性,在深入新的领域时不能想当然,要做好足够的准备。

  另一方面,为了让“基因论”能发挥更大的价值,我也很期望出现高质量的讨论:怎样应用基因论就是对的,怎样应用基因论就是错的?怎样提前认出一个企业的基因?在面临变数时,如何评估基因带来的阻力……

  讨论“基因论”的不少都是开发相关的人员,大家都清楚一些基本原则,比如设计模式这种东西绝对不能被拿来膜拜,妥善使用设计模式的重要前提之一是清楚知道模式优劣、适用范围、应用成本。对于“企业基因论”,应当也是这个道理。

  实际上,如果你去相关的英文文章,关于Corporation Gene或者Company Gene的搜索结果并不多,关于Founder Effect的结果比较多。有意思的是,其中不少文章的展开角度是“在初创期间,创始人如何营造健康的文化”,“对创业公司来说,创始人应当如何塑造公司的基因”,承认这种现象的同时,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我以为,这样的讨论恰恰是相当有意义,也有价值的。

  遗憾的是,众多的中文讨论都偏离了“对事不对人”的态度,也没有遵守“严格区分事实和观点”的规则。看不少作者的意思,除了“批倒”和“追捧”,就没有别的选择。我以为,这都无益于提高知识的质量——理想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因为出现了1%的错误就由点及面,彻底否定剩下99%的价值,也不能因为创造了99%的价值就强词夺理,蛮横忽略对剩下1%的批评。

  秉承“对事不对人”的态度,遵守“严格区分事实和观点”的原则,我以为吴军老师在解释企业发展史举的不少关于企业的例子,与我的认知并不一致。

  之前我在《》里写过《浪潮之巅》的某些问题。比如书中有这么一段:

  (乔布斯回归苹果之后)既然苹果在微机领域已经不可能替代兼容机和微软的地位了,他干脆往高端发展;讲究性能、品味和时尚

  《浪潮之巅》

  “干脆往高端发展”的描述应当是草率的。因为许多本关于乔布斯的书里都写到,乔布斯自始至终坚持品味和时尚,始终认为PC很丑,缺乏美感,所以他希望用自己的理念来证明,电脑应当讲究品味和时尚。

  在最新的文章里,吴军老师说了这样一段话:

  (微软)的Windows、office等系统,是面向企业用户的,在美国,他会数你的企业有多少张办公桌,一张办公桌收2到400美元,按桌收费。

  因为要满足各种公司、上上下下的所有需求,所以他的Windows、office等系统,功能非常强大……

  微软和苹果之间基因的区别,其实从创始人盖茨和乔布斯本人身上就能够看出一二。

  盖茨从一开始,就想通过微机挑战IBM这个权威,他面向的是企业用户。而乔布斯,他一直强调艺术和技术的结合,他面向的是个人用户。

  刘润,公众号:刘润

  看起来,这种判断也不同于关于微软和盖茨早期发展的许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