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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良心泯灭的惨案 男子见死不救藏祸心致室友命丧黄泉(3)

2019-06-29 07:29栏目:新闻

  自认手段很高明 东窗事发获重刑

  做完这一切后,高某想到这笔欠债终于摆平了,微微松了一口气。但是,他又想起房子是他租的,钢碳是他买的,如果警察调查起来他会吃不了兜着走,便决定把郭某的尸体藏起来。他用床上的毯子把郭某的尸体裹住,又用塑料胶布捆紧,找出行李箱试图把尸体装进箱子,但箱子有点小没有装下。当晚,高某心中特别害怕,就到附近的一家酒店开了房。

  第二天上午,高某到县城买了一只黑色大箱子,回到租住房把郭某的尸体装进箱子里。然后,他给朋友康某打电话借了一辆小货车,开车并买了一把锄头、一把铁锹和彩条布,把装着郭某尸体的箱子搬到车上,用彩条布盖着,运到南部县四龙乡一处山坡上,挖了一个土坑,将郭某的尸体掩埋。然后,他将铁锹和锄头丢入附近的水塘,驾车逃离现场。

  再说2018年2月6日这天,郭某的母亲最后一次和儿子通电话,叫儿子回家过年,郭某说8日回家。可到了8日,郭某的父母再也无法联系上儿子了。他们调取郭某的通话记录,发现最后联系人是高某。过完年后,郭某的父亲多次来到南部县找高某要人,高某一口咬定他不知郭某的下落,并称郭某在从事网络诈骗,他委托自己卖了车,可能是急于筹集路费,畏罪潜逃了。郭某的父亲感到高某可疑,便于2018年3月11日拨打110报了案。南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案进行调查,得知郭某的轿车已被高某卖掉,而高某称是郭某委托他卖的,并向警方出示了委托书。警方通过鉴定,发现委托书上郭某签名是伪造的。在铁证面前,高某不得不交代了见死不救致郭某中毒死亡的犯罪事实。

  南充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高某为了偿还个人债务,在被害人郭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郭某租给他使用的轿车进行变卖,被郭某发现后,二人产生纠纷。当高某发现郭某一氧化碳中毒后,为了逃避债务,没有对郭某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导致郭某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2019年6月13日,该院依法判处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郭某父母453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