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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案反转再反转了么?(2)

2019-04-29 00:56栏目:新闻

  所以呢,刘强东强奸,按照警方和检方掌握的证据,不是板上钉钉,做不到100% 或者95%的肯定,但是如果民事中大家觉得可能性超过50%,刘小姐也会赢得官司

  陪审团都是普通人,和诸位网友判别能力不分高下。现在大家看了原告起诉书和监控视频,已经觉得案情很精彩了。我倒是更期待检察官说的另外那些证据——尤其是让检察官做出不起诉决定的body camera视频。这两人在公寓内到底进行了什么样的中文对话,还有刘强东被带走前,两人私下都说了什么。我们不用翻译成英文,直接看原版就行。

   

  那些反转证据

  首先,根据证据法,最新爆出来的刘小姐和刘强东美国律师间的电话录音,是不能呈堂的。刘小姐主动要求这件事和解,双方谈判,并不代表她否认了强奸。但法庭外的舆论里,大家就哗然了。

  但是,之前的饭局视频电梯视频,无论哪方现在公布的,都和刘小姐起诉书中所说的有一定出入。

流出视频截图

流出视频截图

  我看很多文章法普,在美国,就算两个人脱光了,最后一刻一方说不行,那就是不行。这是对的。我搂一下你,不代表愿意发生关系;我请你回家,不代表愿意发生关系;哪怕我们接吻了,以前有过关系,但也不代表我愿意跟你发生关系。不同意,就是性侵。

  但问题是,她到底同意没同意呢?这种事,除非双方事后有人承认,或者事先有什么约定,要不然受害者当时失去神智(醉酒,睡着了,等等),因此根本无法同意。除此以外,最后的关键证据一般就是“她说”vs“他说”。

  她说,我反抗了,我不同意。

  他说,她明明同意了。

  怎么判?陪审团该相信谁?

  所以刘小姐的可信度(credibility)非常重要。现在公布的录像,有很多细节和她的起诉书中陈情并不相符。我们抛开法律文件上是否一定要所述事实,光讲这个影响,就是降低了她的可信度。

  她说当时不愿意,她当时反抗,关键是陪审团是不是更信她。而要赢得信任,其实并没有要求她做一个自己诉状里描述的“完美受害者”,更重要的是做一个“诚实受害者”。

  又回到之前的标准:大家是更相信原告说的“我不愿意”,还是被告说的“她明明是愿意的”。

  打不打得赢官司,和事实怎样,未必是一致的,常常可能相悖。检方不起诉刘强东,未必代表刘小姐当时真的自愿;刘小姐即使赢了民事案,也不代表刘强东一定强奸了。

  性侵案,本质上是暴力犯罪,哪怕性侵过程中没有使用暴力,但背后蕴含的,也是权力者对弱小者的猎食。真正被性侵的受害者,常常无助、自我否定、觉得被剥夺了人生的主宰权。无论大家对刘强东这件案子的看法如何,请以后继续为敢于反抗的性侵案受害者发声;而受害者们,请记住,你不必是一个完美受害人,你只需要勇敢而诚实。

  作者简介:虎皮妈,加州律师、作家、编剧。出版小说集《人间故事》,个人微信公众号《虎皮妈的夜航船》(hupima),原创文章3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