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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案反转再反转了么?

2019-04-29 00:56栏目:新闻

刘强东案反转再反转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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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虎皮妈的夜航船

  来源:虎皮妈的夜航船(ID:hupima)

  去年刘强东性侵案刚刚发生时,我写过一篇文章,结尾预测了一下他应该没事。去年12月,当地检察官办公室确实决定不对刘强东进行刑事起诉。最近,女方刘小姐提起了民事诉讼,先是诉讼书被翻译成中文激起全网愤慨,接着有反转视频问世,最近似乎又有新的视频证明晚宴当天原告被告确实长时间坐在一起,再接着南周爆出了刘小姐和刘强东美国律师的通话,刘小姐在找律师前,向刘强东方要求道歉和赔偿。

  那我们也来愉快地再吃一次瓜吧。

   

  为什么分两次告?

  上次是刑事,这次是民事。

  去年事件刚刚发生时,刘强东有没有事,其实指的是明州当地检察官会不会对他提起刑事诉讼,如果提起,刘强东会不会被定罪。说白了,就是刘强东会不会来美国坐牢。12月地检那边宣布不起诉,也就是坐牢肯定不需要坐了。

  刘小姐这次提起的是民事诉讼。民事案,就算刘强东输了,也就是钱的事,跟强奸定罪坐牢无关。

   

  刑事案为什么最后没告?

  之前我看到有说法说,因为刘强东有钱,地检官怕他请好律师时间拖得太长,等等。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的话,那么美国有钱人是不是永远都不用坐牢了呢?

  我们看一下去年12月,地检办公室发布在他们官网上的申明。

  以下截屏来自于

  https://www.hennepinattorney.org/news/news/2018/December/Liu-Qiangdong-nocharges

  (点击阅读原文也可查看)

刘强东案反转再反转了么?

刘强东案反转再反转了么?

  我挑了几个我觉得重要的段落截屏,全文大家可以上前面那个链接看。我归纳一下大意,请诸位指正:

  1,不起诉这个决定,是警察部门的性侵小组,和地检官办公室4位资深检察官共同做出的,4位检察官中性别分布是3男1女;

  2,他们查看了此案的证据,包括:监控录像(surveillance video),手机短信(text message),警察随身摄像机里的记录(police body camera),以及寻访了证人(witness statements)。

  3,将一部分证据中译英了,这部分证据包括警察8/31号晚上到原告公寓时,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中文交谈,以及警察将刘强东带出公寓送到酒店前,刘小姐要求再和刘强东私下说几句时,他俩之间发生的对话。

  4,以上这些对话的实质内容,加上监控录像及各方陈述,不支持检方提起刑事诉讼。因此经过3个月调查,检方放弃这个案子。

  5,这个案子和其他很多性侵案一样复杂,刘强东声称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自愿的。在检查了所有证据后,检察官认为此案存在“深层的证据问题”(profound evidentiary problems),以至于几乎不可能将刘强东定罪。所以他们放弃公诉。

  6,为了防止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他们不公开更多细节。不起诉刘强东这个决定和他的财富,是否外国人无关。也与案发后各种发生在双方间的谣言(rumor)无关。

  三 

  那刘小姐为什么还要再告?

  因为刑事案和民事案,最后判定的标准是不同的。

  刑事案的标准叫“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排除合理疑点,也就是说,十分确定这件事发生了。毕竟事关坐牢,要板上钉钉,确凿无疑。

  但我之前那篇文章也讲过,不起诉,不代表他没做过。只是说检方没有信心,手上的证据能铁板钉钉将被告定罪。

  这个案子中,检方说有深层的证据问题,基本就是自己手上的定罪证据很弱,勉强告了也一定会被法官和陪审团虐。但为什么证据很弱呢?这又有很多种可能。一种是证据不全,很多事情没有证据,或者也可能确实没发生过所以没证据。都可能,我们谁都不知道。

  民事案的标准叫“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这就不需要板上钉钉了,只需要“更可能”。如果有陪审团,就是陪审团更相信被告还是原告。毕竟是赔钱的事,虽然也有可能你没做过,但大家都觉得原告比你更可信,你赔钱也就赔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