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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2)

2019-08-27 12:55栏目:旅游

  李某明和张某荣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云南和谐国际旅行社。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他们安排游客到大理“皮罗阁银器店”购物,并收下该店王某某给予的购物返款回扣合计16.3257万元。此案经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于6月6日作出判决:李某明、张某荣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张某荣缓刑一年。两名被告人违法所得被追缴并予以没收。

  毛某平是昆明仟悦旅行社法定代表人,他一方面与云南各州市的一些旅游购物店联系、商谈,由导游安排游客进店购物,购物店按游客消费金额的一定比例返款到其个人或指定的私人银行账户;另一方面,他与深圳市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业务部原经理李某程、“去玩吧”(北京)旅行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赵某恒商定,由他们提供“低价、零价”旅游团队,毛某平将团队带至云南各州市购物店进行消费后,以每位游客50元和300元的“返点”,将返款打入李某程、赵某恒的银行账户。

  2016年11月至2018年6月,毛某平以这一方式,向两人行贿共计人民币162.18万元,其中,李某程收到回扣30.85万元,赵某恒收到131.33万元。

  今年7月5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毛某平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李某程、赵某恒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和有期徒刑5年,赵某恒被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涉案赃款予以追缴没收并上缴国库。

  和丽贵特别补充说,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以来,全省加大了“行转刑”工作力度,截至目前,涉旅“行转刑”案件14件,涉案人员91人,采取强制措施47人,其中,法院已判决结案7件,3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旅游市场整治将越来越严

  针对目前不合理低价游“树倒根存、土壤还在”,灰色利益链条仍未彻底斩断的现状,8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和丽贵再次表明:持续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越往后越严”的高压态势。

  对此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完善游客购物退货工作机制;坚决根除“不合理低价游”产品;通过推广使用电子合同、电子行程单及旅游车载音视频设备,对旅游团队运行轨迹和导游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提高“诉转案”质量,加强“行刑衔接”和“诉转案”的衔接工作。

  “22条”措施、“八不准”规定,以及此后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如紧箍一样,不仅对购物店、旅行社、导游、景区实行“最严厉”监管,对政府的管理也采取了最严措施:全省16个州市及重点旅游县(市、区)建立以政府一把手为指挥长的旅游综合监管调度指挥部,对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进行统筹调度,集中受理;纪检监察部门对政府和职能部门进行监督。

  更硬的措施、更严的标准,使一些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开始被破解。

  据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李珉介绍,截至今年7月,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涉旅案件218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3.5%。“涉旅案件多发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公安机关打击效能正不断提升。” 李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