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食品想吃买不着(2)
供餐体系不合理。付萍说:“我们曾向北京市老年驿站推广老年餐标准,但后来发现,按照我们的要求生产餐食,供餐公司没有积极性。”由于老年餐个性化需求较高,供餐公司成本压力非常大,且老人属于“价格敏感人群”,供应商若一味压低价格,难以获得长远发展,严重影响生产者的信心。
全社会都要重视老人“这口饭”
付萍强调,老年人应从65岁开始做好营养干预。老年食品应以老年人喜欢吃为前提,老年人吃得了为基础,适合老年人为根本。老人餐食应该新鲜、骨刺细小,种类包括谷薯类、果蔬类、畜禽鱼蛋奶类、大豆坚果类等,每天不少于12种,每周不少于25种。咀嚼能力下降、牙齿部分缺失或磨损严重的老年人,宜吃老年软食,要求食物细碎软烂;咀嚼和吞咽能力均下降的老年人,宜吃老年易食餐,要求食材打碎至匀浆,经高科技加工后重新塑形,用舌头就可压碎,提高老年人进食的乐趣和尊严。
许多国家在老年人膳食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美国有专门针对老人的护心食品、壮骨食品和肠道保健类食品,并根据老人饮食习惯,在口感上有所调整;德国有专门的老年人食品商店,从主食到饮料应有尽有,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可根据所患慢性病的特点找到适合自己的食品;日本老年照护食品产业非常发达,很多都有软烂度、咀嚼度、稀稠度等明确的指标限制。
付萍建议,我国需要加强健康宣教,充分利用媒体传播正确的营养知识,倡导膳食平衡,提高全民的营养素养。子女应高度重视老年人的吃饭难题,若父母患病,应该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营养产品或老年餐。定期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营养风险筛查和评估,对有营养风险的75岁以上老年人,提倡“一餐一饮”,即用一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营养补充。社会方面,要积极培养老年营养人才,为养老机构、餐饮企业培养老年营养师,提高他们的待遇,保证老年营养师“用得起,留得下”。此外,还要尽快制定老年食品标准,实现老年营养餐的社会供给,生产适合高龄老人的老年配方食品、易食食品和营养补充剂。(本报记者 高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