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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将促进健康保险和健康

2019-11-25 17:34栏目:健康

  2019年11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颁布了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这是2006年《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一次重要的修订完善。近年来,我国健康保险业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修订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健康保险经营,推动健康保险大发展,对健康保险行业服务于“健康中国”战略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新修订办法顺应了发展环境和行业趋势

  (一)健康保险高速增长

  2013年至2018年五年间,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从1124亿元增长到5448亿元,平均增速达到38.71%。今年1-9月,健康险保费收入5677亿元,同比增长30.9%,是保险业增长最快的板块。据预测,到2020年健康保险保费规模可达到一万亿元左右,未来几年(2019-2023)年均复合增长率将在30%左右。新修订办法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产品供给侧改革,促进行业发展。

  (二)健康需求快速释放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城镇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疾病谱的变化,健康模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发生转变,健康保障和健康服务成为人民群众的刚性需求,并快速释放。这要求健康保险在发挥保障功能的同时,在健康服务领域发挥作用。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将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深度融合,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健康管理伴随着健康保险的发展,成为保险公司的重要服务领域,前景广阔。新修订办法在完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有关规范的同时,专门增加了健康管理的内容,进一步契合了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三)医疗行业创新进步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人们对于疾病的认识和研究不断深入,新方法、新技术在健康及医疗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健康保险与医疗行业结合密切,保险公司产品开发、核保理赔等经营管理过程需要借助医疗的概念原理方法,健康保险保障与医疗机构服务关系紧密。新修订办法在保障客户权益的同时,体现了健康保险与医疗领域创新发展结合的思路。

  (四)健康管理行业发展向好

  健康中国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政府出台的多个有关健康产业的政策文件,包含对发展健康管理的支持引导。今年颁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将健康管理作为社会、政府、企业及个人各方实施的行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组织、民营资本、外资机构等不同程度地成为健康管理行业发展的推动力量。近些年来,保险公司加强在健康管理领域发展投入,开展探索实践,推动健康管理与健康保险融合。新修订新办法将进一步规范保险行业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提升服务的质量,推进健康保险向疾病预防、就医服务、费用审核报销等全流程服务转变。

  二、新修订办法呈现多个亮点

  新修订办法是在健康保险发展规律和行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一次全面的规范提升,对健康保险的定义范围、经营主体、产品精算、销售管理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完善,有着诸多亮点。新修订办法完善健康保险的定义,将医疗行为和康复纳入了健康保险保障范畴;统一财产险和人身险公司健康保险的监管制度、经营规则和准备金评估标准;加强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规范了保险公司的销售行为;引导保险业发挥社会责任,针对贫困人口给予倾斜支持,助力健康扶贫工作;顺应互联网时代特点,支持通过数字技术等手段提供便捷的健康保险服务。新增的《健康管理服务与合作》章节成为此次修订最大亮点之一,产品创新、医疗合作、健康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引人注目。

  一是鼓励开发多样的健康保险产品。健康保险产品相关领域快速发展,新需求不断涌现,新修订办法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创新型健康保险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新修订办法首次明确健康保险类别包含医疗意外保险。保险公司应提供创新产品,与医疗进步相融合,对新药品、新医疗器械和新诊疗方法在医疗服务中的应用支出纳入保障。

  二是明确长期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新修订办法鼓励发展长期医疗险,明确长期医疗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应对疾病谱变化、医疗技术进步带来的医疗费用上涨,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支持了健康保险产品结构向长期化方向发展。

  三是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明确了保险公司可以将健康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保险公司可以保险合同条款和服务合同的形式提供健康服务。新修订办法将健康保险产品包含健康管理服务成本比例上限提升至净保险费的20%,进一步促进健康管理和保险产品的融合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