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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甘孜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5人)(3)

2019-06-15 16:54栏目:健康

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的退役士兵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文件享受加分。具体标准为: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或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于2019年7月4日—5日工作时间内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康定市情歌广场农牧大楼815办公室)进行加分审核登记(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审核登记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社工人才百人计划”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民政局)出具的证明(需注明考生身份证号、服务项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情况)、考核材料或鉴定表、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以及公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登记。凡提供材料不齐、非原件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加分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八、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未达到50分、考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及体检。

考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于2019年8月6日左右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

(4)《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及复印件(详见需求信息表)

无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正住户口簿原件的,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九、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