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变”二手房?准业主退房遭拒(2)
2020-03-31 00:53栏目:房产
销售公司负责人表示,张女士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着需办理“过户”,并且在交易办理方式中写明按照“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现在刘女士要求退还定金并不合理。
对于刘女士担心二手房的产权年限问题,这名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并不需要担心。房屋销售公司负责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根据物权法的第149条,的有关规定,每家每户按照一定的土地比例向国家缴纳土地收益金,继续取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
记者:这边是销售中心打出的宣传板,比如40多平米的房子,只要缴纳702块钱就可以?
房屋销售公司负责人:对,这个是根据国家暂行办法的一个续费政策,可能是她对不动产权登记不了解。
经过这么一解释,刘女士和未婚夫的情绪也缓和下来。
记者:其实你也是存在消费冲动,你买房子这么大的事情,是不是要和男朋友跟家里人打个商量,跟他们一起来看一下。现在口头上的东西就说不清了。
刘女士的未婚夫: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记者:所以口头上说的,都没有证据,咱们就只能按照合同上的白纸黑字办事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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