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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签合同收定金后"隐身" 男子买二手婚房疑遭

2019-05-10 06:33栏目:房产

去年9月份,从玉林来南宁买房的梁先生把10万元交到房产中介处,委托中介办理购买一套二手房事宜。卖房的业主签了合同后却一直不露面,后来干脆玩失踪。这套二手房,被业主分别抵押给银行和民间借贷公司。中介称,10万元中的3万中介费可退,但7万元定金已给了卖房的业主,目前只退回1万元,他们联系不上业主,正在想办法解决。

遭遇:交了7万元定金后卖家玩失踪

5月7日,梁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他去年9月份在58同城网上看到一则二手房信息,对房子的位置和价格都比较满意,与家人商量后,他决定买来用作婚房。

随后,通过网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梁先生找到房产中介——江山地产绿城国际分行。经该公司的客户经理李先生与卖家王某光沟通后,在没有签合同之前,梁先生就把10万元转给了李先生,并口头约定,其中3万元是中介费,7万元是购房定金。

去年9月13日,梁先生和卖家、中介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家将位于青秀区仙葫大道天池山H1标综合楼1单元301号房卖给梁先生。这套房133.3平方米,成交价为100万元人民币。合同中注明,签合同当天,梁先生向卖方支付7万元作为购房定金。

梁先生说,在签完合同之前,他没有见过卖房的业主。由于这套房被卖家分别抵押给银行和民间借贷公司,中介方都是联系民间借贷公司一个姓林的女子,办理买卖房子的具体事宜。

签完合同后,卖房的业主就无法联系上了。林姓女子退还了1万元定金,余下的6万元定金至今没有退。

“现在房东玩失踪,房子买不成,钱也拿不回。”面对这种状况,梁先生认为,这笔交易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的,中介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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