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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亿(000981.SZ)子公司拟向辽宁碧桂园转让沈阳银亿房产剩余50%股权

2019-11-27 10:40栏目:房产

格隆汇11月25日丨ST银亿(000981.SZ)公布,2018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与辽宁共享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辽宁碧桂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宁波银亿房产拟将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银亿房产”)50%股权转让给辽宁碧桂园,双方就沈阳银亿房产开发的银亿万万城项目进行差异化合作,其中银亿万万城一期至五期南已开发部分为协作项目(“协作项目”,由宁波银亿房产负责资金投入、自负盈亏,辽宁碧桂园代为销售),银亿万万城五期北至十期未开发部分为合作项目(“合作项目”,由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投入资金、分配利润、共担分险,辽宁碧桂园操盘)。

此后,公司于2019年3月将沈阳银亿房产合作项目(五期北至十期)22.22%股权及44.44%债权作为给“H6银亿05”和“H6银亿07”两期债券提供增信措施并质押给该两期债券。根据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安排,宁波银亿房产拟向辽宁碧桂园转让沈阳银亿房产剩余50%股权(包含合作项目50%股权及协作项目100%权益),并拟就合作项目50%股权及协作项目100%权益分别商谈合同对价并分别签订相关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拟以合作项目和协作项目净资产为作价依据,在参考相关评估数据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合作项目50%股权及协作项目100%权益的交易对价分别为5.715亿元、1.2319亿元,两部分合计总对价为6.9469亿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沈阳银亿房产股权,由辽宁碧桂园独立开发项目土地,并享有沈阳银亿房产(包括合作项目和协作项目)的全部权益。

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沈阳银亿房产(包括合作项目和协议项目)股权,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公司的资产、负债、现金流会发生一定变化。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为沈阳银亿房产提供股东借款、担保及委托贷款等情况。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对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预计获得利润约2.3亿元,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此次交易涉及交易对方向公司支付款项,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辽宁碧桂园资信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交易风险可控,能够保证款项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