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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套路!沧州一楼盘疑“移花接木”套差价(2)

2019-11-25 19:45栏目:房产

“按照上述协议,洋房变成普通高层住宅,我们还要补齐市场差价。所以大部分人都不愿意签署上述协议。”购房者王力(化名)算了一笔账说,“2016年,我购买了华元·一世界南区的洋房,户型约100平方米,单价6000多元,总价60多万元。目前该项目周边普通高层住宅二手房价格约为1.5万元/平方米。按照这一市场价补交房款,我要多交90万元左右的房款。扣除按照7520元/平方米交付的房款,剩下的房款都不能开具发票,也没法办理贷款,我只能办理退房。”

新京报记者通过天眼查获悉,和锦公司全称为沧州市和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3日,法定代表人是訾军,公司股东有三位:天津市博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杨某财和河北沧廊商贸有限公司,高管有訾军、刘占昶等10人。

11月22日,新京报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注意到,一桩涉及廊坊市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元公司”)、廊坊市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另案判决书,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的(2019)冀09民终2047号民事判决书写明了两家公司为同一个董事长,廊坊市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占昶为该公司董事长,廊坊市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负责人也为刘占昶,系该公司董事长。

上述判决书中还显示,2018年10月31日,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对华元公司所作的执行笔录中,华元公司称该公司与和锦公司是共同一个控股方,即天津博远置业有限公司,现华元公司、和锦公司均由訾军负责,訾军是天津博远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也是和锦公司的法人和总经理。

部分购房者表示,“华元沧州公司所属的华元公司与和锦公司是同一个控股方,所以华元沧州公司与和锦公司关系密切。华元沧州公司将华元·一世界南区地块转给和锦公司开发建设,这就是一个‘移花接木’之计,目的是让购房者补齐市场差价。”

律师:相关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处理

购房者反映的情况如何得到解决?相关部门该怎样处理此事?

11月22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与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取得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应该与区住建局取得联系。”

随后,新京报记者又与沧州市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了联系,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具体如何处理此事我也不能确定,你可以与相关科室取得联系。”记者多次拨打这名工作人员提供的主管科室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接到上述相关机构的进一步回应。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律师,“虽然购房者在2016年购买房子时候项目并未取得预售证,但是开发商方面已经与购房者构成了实际的买卖关系。如今开发商已经取得了相关土地规划手续,已有条件履行合同,开发商就应该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而且,开发商对于预售房屋的条件是预知的,由于自身原因就要求购房者为其买单,从而自己获取更大利益,明显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在王佳红律师看来,“华元沧州公司没有取得相关土地开发手续,就开始售房收款,已经涉嫌非法融资、甚至涉嫌诈骗,相关部门应该及时介入对公司负责人及公司账目等进行处理,以尽量保护购房者们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购房者应该及时与各方进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应该尽快向法院起诉。”( 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