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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套二手房过不了户原房主“失联” 法院强制执

2019-06-04 17:31栏目:房产

买套二手房过不了户原房主“失联” 法院强制执行帮助完成交易

    YMG记者 何晓波 通讯员 刘禹锡
  日前,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姚某来到开发区法院,将3面锦旗分别送到该院立案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以此感谢法院立、审、执等3部门在他买房出现纠纷后,依法成功完成了对卖方房主李某的强制执行。

  付款后却迟迟拿不到房

  2017年,时年28岁的姚某为了结婚四处打探房源,终于在同年11月份找到了心仪的房子。虽说是二手房,但地段和周边配套还都不错,他与房主李某以85万元成交。合同签订的当日,姚某便向被告李某支付了定金5万元。双方约定:原告以总价85万元购得上述房屋,屋内设施设备随房屋一并转让。姚某在合同签订30日内支付李某房款25万元,加定金合计30万元作为买房首付款,李某办理出房产证后30日内与姚某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但房主李某收款后,不但没有积极协助姚某办理房产证,也未偿还房屋原有的银行贷款。经姚某多次催促,李某不但拒不交付房屋,而且还表示要求增加购房款。李某如此违背信义,让姚某无可奈何,只能借助法律手段维权。2018年5月2日,姚某来到开发区法院申请立案,并向该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李某名下位于开发区的涉案房屋。同年5月22日,经过该院审查后做出查封3年的裁定。2018年7月16日,经过短暂的排期后该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最后,该院法官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继续履行该房屋买卖协议的调解结果,李某负责解除房屋按揭贷款抵押,并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房屋过户至姚某名下,如违约,支付违约金80万元。姚某在房产证办理至本人名下后的一个月内申请商业贷款,待贷款批准后一次性支付被告李某房款35万元,剩余20万元购房尾款待房产过户完毕后,由姚某再与李某自行结清。
  但之后,眼看约定日期即将到期,过户心切的姚某却发现李某已处于“失联”状态。

  法院强制执行帮助完成过户

  2019年3月1日,姚某向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收案后,详细了解了案件始末,随后多途径查找李某的下落却始终无果。为了不让申请执行人财产继续受损,该院执行局决定先行采取由原告支付被告房屋剩余按揭贷款35万元进行解押,再将被告房屋强行过户到原告名下的方式进行处理,最后由被申请人李某向申请人姚某结清剩余差价及违约金。
  至此,案件圆满执结。看到自己购买婚房虽然经历了一波三折,但结局在法院的支持下还算圆满,激动的姚某一下做了3面锦旗表示感谢。
  据了解,截至目前,自2016年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战以来,开发区法院累计执行标的额达到8.33亿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883人,用足强制措施,近3年来采取拘留措施40人次,罚款2人次,启动刑事追责4案5人,进一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信用惩戒机制,以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具体的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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