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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二手房新政:房证未下可凭购房手续落户

2019-06-01 21:55栏目:房产

  在沈阳买了二手房,如果不动产权证暂未办下来,却着急办理落户,咋办?今起,不动产权证未到手的市民不必再担忧了,可凭购房手续直接办理落户了!

  8月9日,沈阳市公安局再次出台户籍新政,针对我市部分户籍居民由于子女入学等原因购买二手房急于办理落户,但房屋不动产权证暂时未办理下来而无法迁移户口的问题。

  沈阳公安户政部门介绍,根据原有政策,在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之前,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此次沈阳公安从便民利民、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的实际出发,决定对我市户籍居民购买二手房落户政策进行调整:

  在原有落户政策的基础上,放开房屋不动产权证的限制,购买二手房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我市户籍居民,可以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购房大发票(《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房产交易申报表》和《房地产登记受理凭证》等相关手续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责任编辑: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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