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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首付款房子拿不到?这样的事 买二手房的人

2019-05-30 14:19栏目:房产

  买房,可能是很多人一辈子花的最大的一笔钱。按照目前本市二手房交易的常规操作,这些钱,一般都是买卖双方私下交割的。那么,有没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

  定金、首付款甚至替房东提前还贷的垫付款,都付给房东了,最后房子还过户不到你的名下?或者,房东把房子过户给买方去办按揭贷款,最后也拿不到钱?

  这个环节买家的资金风险很高

  本市一房产中介负责人给记者讲了前些年碰到的一件事。

  有一位客户看中了鄞州新城区一个小区的二手房,付了10万元定金,房东还有100来万元按揭贷款要还,客户也同意出这笔钱替房东提前还贷。然后在双方准备签合同时,房东说了一番话,大意是——他这套房子现在是一切正常,但买方得尽快去办过户;因为他的债务很多,正在打官司,晚了的话,房子有可能就被法院查封了……

  那位客户考虑了3天,最后决定不要10万元定金,放弃购买那套房子。

  这位房产中介负责人说,二手房买方最大的资金风险,就在这个环节,即:买方定金以及替房东提前还贷的钱都给了后、双方准备去办过户手续之前。

  这个时候,房东一般已提前还贷完毕、房子已经“很干净”,如果房东有债务,债主最有可能瞅准这个时候去法院申请查封房子。

  事实上,即便已经递交过户申请,但按照专业人士的说法,在过户申请刚被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时,登记簿记载不会马上就完成——即房子产权人的名字还没有从房东改成买方,这个时候房子肯定也是没有抵押、没有按揭,很干净的,债主选择在这个时候申请查封,同样会成功。

  不管哪种情况,一旦房子被司法查封,二手房买方的损失显然是逃不掉的。

  此时,买方实际上成了房东的债权人之一,已经付的定金、首付款以及提前还贷垫付款等,就是房东欠买方的债。房子被拍卖后,买方只能按债权比例获得赔偿。

  比如买方总共已付给房东100万元,房子拍了300万元,而房东债务总共有500万元,那最后买方就只能拿回300万元的五分之一即60万元。

  记者从各大房产中介得到的反馈,虽然上述类似事情在本市二手房市场上发生的概率不高,但近些年时不时还是会有发生。像2008年金融危机时,本市便发生过多起房东房子被司法查封用于抵债的事件。

  因此,中介人士建议:“买房前要先让中介确认下房东征信有没有问题。”对于房东征信有问题的房子,中介现在都是敬而远之的。

  这个环节卖家的资金风险很高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不止买方,卖方也同样可能遭受资金损失。

  在本地一个网络论坛上,一则“二手房买卖,先过户再贷款合理吗?”的帖子,前段时间引发了热议。

  帖子说:“我是卖方,问了几家中介貌似都是先办理过户再让买方贷款。我这边也签署了新房的协议,要6月底拿出首付。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因为买方征信有问题或者银行因不可控因素放款慢,导致我在6月底拿不到房款,一方面我要面临新房的违约,另一方面我的房已经过户了,法律上不是我的房子了。对买方来说,银行延误放款,他们不能及时把户口迁入和入住,影响小孩就学和生活,双方都没有好处。”

  这则帖子,说出了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最大的风险环节,即:过户已完成、买方的房贷银行还没审批发放的时候。

  这个时候,从法律上说,房子产权已经是买方的了。如果买方有征信问题,或者银行因为贷款额度紧张、房贷政策有变,买方必须提高首付比例,而买方又凑不足增加的首付款,那卖方就会迟迟拿不到钱——这笔钱,一般要占到总房款的百分之六七十,比买方付的定金、首付款更多。

  有房产中介人士告诉记者,去年有很长一段时间银行贷款额度普遍紧张,很多银行收紧了按揭贷款,部分银行甚至暂停房贷业务。有位房东在去年年初将房子卖了,交税、过户都完成了,但3个月过去,银行一直没有给买方放款,本想要拿到钱后置换新房的房东,眼看楼市越来越火,房价飙升、楼盘又提高认筹金和首付比例,心急如焚……

  这还算好的。如果买方也和上面提及的那样有债务,过户完房子被查封,那卖方同样有可能会拿不到全部房款。

  如何才能保障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

  那么,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何保证各自的资金安全呢?

  南天房产副总经理郑舞燕分别给买卖双方给出了如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