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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愿意花钱享受精神产品吗(2)

2019-04-25 10:13栏目:财经

  由于公司离家很远,我每天上下班时有两三小时是在路上度过的。为了打发这两段无聊时光,最开始我坐在车上看书报或者杂志;电子书出现后,我买了一个阅读器,看过一阵子。后来随着网费下降和一些音视频软件的出现,我开始听音频节目,偶尔也会看看好玩的视频。

  我听得最多的是喜马拉雅客户端里的讲座,开始听的都是免费的节目,没考虑节目质量问题。慢慢地我就发现,质量高的或者名家讲的都收费。一开始我还舍不得买,后来试听了一下觉得有价值,不管事关工作还是为人处世,对自己都有帮助,我就狠狠心付费听节目。听着听着就“陷”进去了,这一年下来要买好几个节目。好节目我都是反复听。我觉得只要内容好,花钱就值。

  我最喜欢的是那些讲中外文化经典的节目,这块内容是我的短板,上学时没学好。经过那些大家一讲,很容易理解,很容易吸收,感觉丰富提高了自己的人生质量。

  受我的影响,妻子也开始收听这些节目,慢慢地她也爱上了。这样家里开支就多了购买音频这项内容。一开始家里预算没这项,现在每月都要考虑。

  当然,我们也会听免费的音乐,看免费的电视剧或电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的广告多,会干扰收听收看。不过我有个疑问,不知道网上这些收费音视频节目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我希望能像通讯资费降费一样,网上好节目也能少收点儿费用。这样我们家的开支也会少一点儿。

  本报记者  王明峰整理

  

  订阅网课为工作

  ■ 张炜煜  北京  图书编辑

  我在网络上首次付费获取知识,是多年前的事了。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我在出差路上读科幻小说《三体》,不小心把书落在去宾馆的车上,一时寻找不得。对于急欲知道书中人物云天明下落的我,真是百爪挠心,夜不成寐。后来尝试用手机搜索,竟然发现网络上有该书的公开电子版,才算安心。

  作为图书编辑,我对网络付费获取知识、信息的做法非常赞同。在订阅某家财经类付费杂志、阅读作品的时候,都会毫不犹豫地按照对方的要求付费。当然,我也会严格按照版权法保障作者的相关权益。他们的纸质作品除了依照出版合同获取稿酬以外,还能依照合同获得电子书所带来的收益。对于网络上出现的盗版情况,我们还会向平台维权。

  春节前,为了了解《我们仨》的出版情况,我付费订阅了董秀玉老师的网课,听她讲述从约稿到成书过程以及印刷过程中的关键信息,获益匪浅。像这种平台约请作者做原创网课,我认为很好。

  但也有很多网课平台或者直播平台,一方面对收听者收费,维护自己的版权利益,另一方面却无偿利用原创者的作品,直接诵读或者演绎解读进行售卖,直接侵害原创者和出版者的利益。前段时间“视觉中国”引发的争议,我认为很大程度上也有这种情况,即向读者、使用者收费的时候讲版权,而摆放产品的时候却无视版权,忽视原创者的权益,忽视产品合法性审查,把作品拿来直接贴上自家的标签,当成自家的商品进行交易。实际上这是一种两头占的非公平商业行为,也是违反版权法的。

  

  正版买单不手软

  ■ 林  枫  湖南长沙  证券公司职员

  我的童年时代,听音乐是靠磁带和收音机。当时一般正版流行音乐磁带10元一盘,空白磁带2元一盘。像我当时那样的穷学生,一般用空白磁带,在其使用期限内反复录歌,虽然省钱,但录制的音质效果,比起原版差距真不小。

  我的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时代都在长沙度过的,“北漂”几年后又回到长沙工作、定居。记得2002年12月下旬,热炒多时的商业大片《英雄》,虽排片后全程严管严控,可就在上映第二天,其盗版DVD就堂而皇之出现在长沙一家图书城里大大小小的音像制品店,售价15元,比当时长沙各影院均价20元的票价略微便宜。出于一睹为快的心理,同时也想省钱,我与几个同学买了一张盗版DVD,回到宿舍用电脑播放,结果令我们大失所望:那是影院里偷拍刻录的“枪版”,不仅画质抖动模糊,背景音质嘈杂,还不时有人头和手掌等黑影在晃动。

  打那以后,我和同学们经常相互调侃和鼓励,说将来工作了一定要多挣钱,即便不是每次都去影院享受大片,好歹也要买一张正版光碟观看。